無論是企業還是個人,注冊商標以后肯定都是想要立即投入使用的,那么關于商標使用的問題,我們是邊申請邊使用商標,還是等著商標申請下來在使用商標好呢,針對這個問題小編總結了以下文章。
我們都應該知道,申請注冊商標的時間目前來說都是比較長的。但可以肯定的是申請商標注冊是必須的
商標,通俗的說,商標就是企業經營者、產品生產者為了區分市場上其他生產、經營者生產經營的不同產品區分開來而使用的一種標識。
而在這種情況下,為了保護各生產、經營者的權益,世界各國規定了一系列的章程用以保護其權益。但如果說商標未經過注冊,那么這個商標就會有一個致命的弱點——不享有商標專用權。
商標注冊
商標注冊,就是商標所有人為了取得商標專用權而按照規定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提出申請注冊的過程,商標局經過審核,準予注冊的法律事實,只有經過商標局審核注冊的商標才依法享有商標專用權。
對于未注冊的商標,不僅不享有商標專用權,且在他人使用你的商標,搶先注冊你的商標時,并無有效手段限制其行為。
因此,幾乎所有企業經營者都會為其產品賦予一個合適的商標并進行商標注冊,但商標申請的時間相對較長,部分企業在其注冊中就有可能要使用或推廣該商標。
這也引申出一個問題,商標究竟是先注冊后使用還是邊申請邊使用較好?
邊申請邊使用
使用申請中的商標既不影響企業發展戰略,也在使用過程中形成一定知名度,同時也留下了使用證據。如在申請過程中遭到駁回,在駁回復審中,商標局或因商標已投入使用并具有一定市場范圍內的知名度從而判定準予注冊。
該商標與在先申請或者在先注冊商標重復、類似的概率相對較高,或面臨被訴侵權可能,一旦侵權,無論該商標是否獨立設計完成,都將受到處罰,前期投資也將付諸東流,給企業造成損失與不良影響。
先注冊后使用
這種做法相對保守,卻不會對財力物力造成損失,更讓人放心。
但法律規定,對于尚未大量投入使用的訴爭商標,在審查判斷商標近似和商品類似等授權確權條件及處理與在先商業標志沖突上,依法適當從嚴掌握商標授權確權的標準,充分考慮消費者和同業經營者的利益,有效遏制不正當搶注行為,盡可能消除商業標志混淆的可能性。因此,一旦遇到商標駁回的情況,由于商標從未投入使用,反而讓自己失去了駁回復審的博弈機會。
但無論是先注冊后使用還是邊申請邊使用,對于商標的注冊一定要趁早。越早注冊商標才能贏得更多的優勢,搶占廣闊的市場。
以上就是關于商標使用是邊申請邊使用好還是申請下來后在使用好的相關內容,如果您在商標注冊方面還有疑問或者想要注冊商標,都可以聯系我們,聯貝財務服務熱線:400-165-9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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