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商標人人都想要,企業注冊的商標如果非常有特色,一定不想要失去它,那么就需要及時的使用的,要知道商標注冊三年沒有使用的是會被撤銷商標使用權的,因此企業一定要使用商標!
商標撤銷連續三年指的是,如果已注冊商標連續三年沒有使用的話,任何人都可以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提出撤銷連續三年不使用注冊商標申請,國家商標局受理撤銷申請后,會發信通知注冊人提供法定期限內的使用證據。
說白了就是覬覦別人的商標,說人家三年未使用,對其商標進行撤銷。大多數“撤三”行為都是對某一商標有所企圖,或者二者使用了同一商標的不同類別、近似商標。
《商標法》第三十條第四項規定:連續三年停止使用的商標,"由商標局責令限期改正或撤銷其注冊商標。"《商標法實施細則》中第二十九條規定:"任何人可以向商標局申請撤銷該注冊商標,并說明有關情況。"
一般來說,商標的使用證據具體集中于:
1、服務商標使用證據表現方式包括(服務場所裝飾、菜單、招貼、價目表、文件資料、服務協議等)。
2、商標用于商品、商品包裝、容器、及相關交易文書上(如標牌、產品說明、手冊、銷售協議、票據等)。
3、用于廣告宣傳證據的表現形式包括廣播、電視、雜志、報紙及廣告牌等媒體廣告宣傳、展會資料、照片、主管部門批準文件等。
商標注冊人收到《關于提供注冊商標使用證據的通知》,就要按期提交其注冊商標的實際使用證據。商標局收到證據材料后,進行證據審查和事實認定。如果審查認定該證據可以證明注冊商標在指定3年期間內有實際使用,會下發一份“商標注繼續有效的決定書”,反之,會下發“撤銷商標注冊的決定書”。
商標撤三企業也要注意,商標局是不會主動撤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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