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是否需要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取決于企業是否運營相關的業務,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并非強制性,每個網站都需要申請的,申請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也是為了維護網絡的安全,讓消費者更信任。
互聯網文化活動分經營性和非經營性兩類。經營性互聯網文化活動指以營利為目的,通過向上網用戶收費或者電子商務、廣告、贊助等方式獲取利益,提供互聯網文化產品及其服務的活動。非經營性互聯網文化活動指不以營利為目的向上網用戶提供互聯網文化產品及其服務的活動。
互聯網文化單是指是指經文化行政部門和電信管理機構批準或者備案,從事互聯網文化活動的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互聯網文化單位,是指經文化行政部門和電信管理機構批準或者備案,從事互聯網文化活動的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
互聯網文化活動”是指提供互聯網文化產品及其服務的活動,主要包括:
1、互聯網文化產品的制作、復制、進口、發行、播放等活動;
2、將文化產品登載在互聯網上,或者通過互聯網、移動通信網等信息網絡發送到計算機、固定電話機、移動電話機、電視機、游戲機等用戶端以及網吧等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供用戶瀏覽、欣賞、使用或者下載的在線傳播行為;
3、互聯網文化產品的展覽、比賽等活動。
“互聯網文化單位”是指經文化行政部門和電信管理機構批準或者備案,從事互聯網文化活動的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從事互聯網文化活動的單位/公司須取得許可證合法經營。
申請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不強制,但如果企業從事相關的業務而不申請那將會面臨非常多的風險,并不是明智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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