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申請軟件著作權的主要目的是為了維護企業自身的知識產權,防止盜版軟件的產生,同時也是為了企業能夠在銷售軟件產品的時候更占優勢,更能受到消費者的信任,從而產生購買欲望。
著作權可以使你在別人對你的軟件盜版時,采取保護措施,制止別人的盜版。但是,你的競爭對手往往并不是賣盜版的小商小販,他們可能也是軟件開發人員,如果他們研究了你的軟件,理解了你的思路,按照你的思路重新編寫軟件,就完全可以不侵犯你的著作權。例如,采用不同的編程語言編寫,采用其他的界面和表現形式,就完全可以回避你所擁有的著作權的原有權利。但是軟件著作權保護的*核心內容就是軟件本身的源代碼,經過登記的軟件會比沒有登記的軟件,在日后侵權糾紛上占有一定的優勢。
根據《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的規定,我們可以得到這樣的結論:軟件著作權登記并不是軟件取得著作權的前提條件,軟件只要完成(包含部分完成)即自動享有著作權,受法律的保護,軟件著作權是否經過登記與是否可以取得著作權沒有任何的關系。
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后的好處:
1.可以更好的宣傳自己的軟件產品,可以清晰的展示此軟件的著作權歸屬。
2.在進行軟件版權貿易時,將使您的軟件價值倍增。
3.在發生軟件著作權爭議時,如果不經登記,著作權人很難舉證說明完成的時間以及著作權人。
4.合法在我國境內經營或者銷售該軟件產品,并可以出版發行。
5.可以進行軟件銷售的退稅,減輕企業負擔。
6.在進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時可以作為自主研發擁有知識產權的證明材料。
企業申請軟件著作權維護自身權益,防止他人盜用企業創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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