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申請公布后被撤回是怎么回事?很多企業申請發明專利后很可能會遇到這樣的情況,就是被撤回了,為什么會出現這樣的情況?今天小編就來分析一下,讓您更好的低風險的申請發明專利。
(1)發明專利申請被公開了,但是由于種種原因,如申請人沒有提出實質審查請求或者沒有繳納實質審查費,會導致視為撤回,也就是申請人沒有提出書面申請撤回,但是通過某些程序的不作為,將專利申請放棄。
(2)實質審查的生效,也就是上面所講的,申請人提出實質審查請求并且繳納實質審查費后,專利申請進入實質審查階段。
逾期未辦理規定手續的,申請將被視為撤回,專利局將發出視為撤回通知書。申請人如有正當理由,可以在收到視為撤回通知書之日起2個月內,向專利局請求恢復權利,并說明理由。請求恢復權利的,應當提交“恢復權利請求書”一式兩份,說明耽誤期限的正當理由,同時補辦未完成的各種應當辦理的手續,并補繳需要繳納的費用。補辦手續及補繳費用一般應當在上述2個月內完成。
發明專利申請后要做好跟蹤工作,要知道發明專利只有在繳納費用后才能夠進行實質性審核工作,如果沒有交費就不能進行實質性審核,而且其他的手續企業也要及時辦理,否則就會出現被撤回的情況。
申請發明專利并不是提交材料就萬事大吉了,企業還需要進行后續的工作,跟蹤發明專利處理的情況,按時交納實質性審核費用,才能夠讓發明專利申請成功,否則就會出現被撤回的情況,被撤回后,如果其他企業申請發明專利,那企業的專利權也將會失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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