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商標也有有效期,有效期為十年,當十年到達后,企業的商標就會被撤銷,企業如果想要繼續使用商標,就要在商標到達使用期限前續展商標,及時續展商標是為了能夠更好的維護自身知識產權。
已注冊商標有效期十年,到期前一年可以辦理續展,到期沒有續展,還有六個月的寬展期,過了寬展期沒有續展,商標就無效了,不在受保護。而商標失效后的一年內,企業都不能申請相同或者類似的商標了。
因此,如果企業想要繼續使用商標就一定要及時續展,重新注冊商標是不可取的,因為需要等一年,一年后商標是否還有價值都很難說,更別說還有可能被搶先注冊,導致企業失去商標的可能性。
(1)一定要在商標有效期前12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給予6個月的寬展期。
(2)申請人名稱、地址應與商標檔案保持一致。根據《商標法》規定申請人的名稱、地址發生變更的,應向商標局辦理變更備案。
(3)屬于共有商標的應當在申請書首頁選擇是,非共有商標選擇否。另外,共有商標申請續展注冊的,需由代表人提出申請,申請人名義/地址/填寫代表人的名義/地址,其他共有人名義/地址/依次填寫在申請書附頁上(申請人多的可以再加附頁)。非共有商標的不需要提交附頁。
(4)需要注意的是一定要填寫清楚申請注冊號,一標多類的,按類別依序填寫。
商標續展,把相關的文件整理好交予商標局即可完成商標續展,商標續展的成功率較高,不會有實質性審核工作,用時也較短,對于企業來說也更加的方便,商標續展注意事項中*主要的就是商標續展的時間,不要錯過商標續展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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