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時間我們有講到公司的概念,以及公司的不同類型,相信*都知道了。本期呢,我們來共同探討一些額外話題。
在日常生活中,尤其是近幾年,我們經常能夠聽到董事長、CEO、總裁、總經理之類的話,尤其是很多年輕的創業者,一開始創業就憑著內心的活人,給自己安上了總裁、C某O、董事長的名號,但是很多人卻不明白這三種職稱究竟有什么不同,甚至有的人認為只是叫法不同而已。其實,這三個職位是完全不同的概念,今天,我就來為*詳細解釋一下。
首先我們先來說董事長,董事長在大多數情況下,是整個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但是也有例外。董事長這個概念是基于“董事”而產生的,董事是通過公司股東大會選舉產生的,具有實際權利和權威性,是公司治理的主要力量,董事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而董事長,就是董事會推選出來的“頭兒”,是公司的*高負責人。一般來說董事長主要負責:主持股東大會、主持董事會會議、檢查董事會決議的實施情況、審查總經理的計劃及工作情況、代表董事會實施部分職權等等,總的來說就是做重大事項決策和主持公司生產經營管理工作。接下來我們來說說CEO,CEO從字面意思上理解是首席執行官,市公司日常工作的*高行政官員,簡單地說,CEO不一定是老板,也可能是打工者,他可以是某個部門的*高領導,也可以是公司*高領導,所以,CEO也可以稱作行政總裁或總經理,CEO在很多情況下也是董事會成員之一。CEO的主要職責:任免經理人員、執行董事會決議,主持公司日常業務活動,對外交流或處理業務。而在我國,很多小公司往往就是將CEO單純理解為“老板”,并非崗位名詞。與CEO相似的還有財務總監(CFO)、市場總監(CMO)、技術總監(CTO)、COO(運營總監)以及*近興起的CIO(信息化總監)等等。*后,總裁一般情況下是在集團形式的公司里才用到的稱呼,單一公司一般都稱為總經理,字面上理解:公司里具有裁決權利的行政負責人。總裁是股東聘任或者推薦的公司*高管理者,幫人管理、受人監督、給人干活。總裁也可能是“責任小組”的負責人,是僅次與CEO、負責行政的二把手。大多情況下,總裁是行政負責人,所以我們開玩笑地說,“總裁總裁,總是裁人”。總裁的職責:對整個公司運轉負責、協調各部門工作,制定公司戰略。說了這么多,我們來總結一下三者不同,從職責上來講:董事長是*大的老板,總裁是*大的打工者,但并不是所有公司都有,CEO是公司或某部門的*高領導,也是打工者。從全力來看,董事長是公司權力*高象征,董事長權力大于總經理大于總裁大于CEO大于執行董事。
下面我們來說說實繳制的問題,自13年年底起,我國已經實行了將實繳登記制改為認繳登記制,認繳制并不是說這些錢就不用繳了,而是要在公司章程的規定里,分多少期繳清,當然了,認繳制只適用于大多數行業。認繳制能夠很大限度的降低創業門檻,也減少了我們投資的負擔,省心省力。
*后我們再來探討一下公司治理結構,所謂公司治理結構,是指為實現資源的有效配置,而實行的一整套制度安排,它反映了決定公司發展的各參與方之間的關系,規定了各方的責任與權利。總的來說,公司治理結構的安排一定要做到一點:所有權與經營權的分離,關鍵在于決策權、經營管理權、監督權的分離,讓多人擁有權利,相互制衡,各司其職。當然了,沒有*好的公司治理結構,只有*適合自身情況的治理結構,根據自己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合理有效的治理結構,將會大大提升未來公司發展的效率和穩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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