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大熱的綜藝節目《明日之子》,雖然糟點不斷,但并不影響我們追逐的熱情。其中,草根歌手毛不易憑借著一首原創歌曲《消愁》,一躍搖身變成“巨星”,牢牢吸引著人們的眼球。
被人們熟知也就是“紅”了,俗話說得好,人一紅,是非就開始多起來了。近日,毛不易又上熱搜了,而這次,不是毛不易又出新曲了,而是因為翻唱《關于鄭州的記憶》向李志道歉。
眾所周知,李志是一個對音樂尤為較真的人,可能他的音樂不是*好的,但他對音樂的態度絕對是*認真的。他非常重視音樂版權,對于侵權行為,不惜花費重金,花費大量的時間、精力,與各個侵權的人以及機構打官司。憑著這股較真的性子以及自己的堅持,*終使得一些音樂平臺,撤下了所有侵犯他版權的音樂作品。
所以,這次毛不易在洛陽翻唱李志的《關于鄭州的記憶》,也是*時間便收到了李志的維權聲明。好在毛不易及時作出了非常誠懇的回應,并且表示以后會引以為戒,不會再犯了,并向李志鄭重道歉,表示支持李志的維權行為。
對此,聯貝財務版權專家表示,所謂版權,究其根本就是合法所有權,如電影、音樂作品、文學著作等都受到法律的保護,版權自創作之日起產生,版權登記不是取得版權的前提條件,但是版權登記證明文件是登記事項的一種初步證明,可以作為主張權利或提出權利糾紛行政處理或訴訟的證明文件,受著作權保護的許多創作性作品需要進行大量發行、傳播和投資才能得到推廣(例如:出版物、音樂作品和電影)。因此,著作權人常常將其對作品享有的權利授權給*有能力推銷作品的個人或公司,以獲得報酬,這種報酬經常是在實際使用作品時才支付,因此被稱作授權費。在此事件中,《明日之子》未得到李志的相關授權,因此,毛不易翻唱這首歌屬于侵權行為。
“毛不易的事件就是由于忽略版權問題而引發的”,聯貝財務版權專家提醒,“每一個個人和機構都應該管理和保護好自己的核心資產——版權,同時,也要尊重別人的勞動成果,只有每個人有這種意識,并切實行動起來,相關的侵權事件才能真正減少?!?/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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