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都知道商標局的各項業務也是有其規定的辦理期限的,企業必須在這個時間范圍內完成所要處理的項目,才能避免逾期帶來的不必要麻煩,但是商標續展如果超過辦理時間了該如何處理,在這里小編告訴你還有一個寬展期的機會可以辦理商標續展,但是一旦連寬展期的時間都錯過了那*后面臨的結果只會是企業商標被撤銷。
根據商標法第四十條及《商標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注冊商標的有效期為十年。注冊商標有效期滿后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在期滿前的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每次續展注冊的有效期為十年,自該商標上一屆有效期滿次日起計算。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的,注銷其注冊商標。
1.商標續展時,根據續展申請人的不同,續展申請核準后,商標局會根據申請書上填寫的地址以郵寄方式發送續展證明給申請人;
2.商標續展時,若申請續展的商標其申請需要補正,商標局會給予申請人發送限期補正通知,若申請人在期限內未按照要求進行補正,商標局有權對商標續展申請不予核準;
3.商標續展時,若商標續展申請被駁回不予核準,商標局會給予申請人發送不予核準通知書,若為商標代理機構進行申請,不予核準通知書將發送至商標代理機構;
4.在申請商標續展時,申請人是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續展申請的,商標局會將所有書件均發給委托的商標代理機構;
5.商標續展時,進行續展申請的申請書類別需要按照商標注冊證核定的國際分類填寫。
1、直接辦理的,在商標注冊大廳的受理窗口提交申請。
2、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由該商標代理機構將申請書件送達商標局。
作為代理機構,我們總是在強調企業要及時的辦理某一項業務,業務每一項業務的逾期背后都是要付出代價的,而這些代價有時候企業可能都無法承擔,比如說商標續展,對企業而言假使已經使用了十年成為企業一部分的商標因為續展不及時而被注銷掉,那該是多大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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