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公司注冊地址一直都是一個讓人頭疼的問題,注冊不同類型的公司對于地址的要求也是有所區別的。那么住宅用作公司注冊地址需要滿足哪些條件?
不同的公司注冊類型對于地址的要求也是有所不同的,有些公司類型必須要是正規的寫字樓,有些則不然,只要是符合相關的要求,住宅也是可以作為公司注冊地址的,下面讓我們詳細了解一下。
住宅樓內的房屋改變為經營性用房作為住所(經營場所)的,應當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管理規約的規定,并按以下要求提交有關文件:
(1)屬于自有房產的,提交房屋產權證復印件或者產權證明復印件;未取得房屋產權證明的,提交國土房管部門出具的已申報預售合同或者預告登記證明復印件,《建筑工程規劃驗收合格證》及派出所編訂門牌的證明復印件。
(2)租賃(借用)房屋的,提交由股東或擬任法定代表人簽署的租賃(借用)合同復印件,和房屋產權證明復印件、產權人身份證明復印件、簽署合同的股東或擬任法定代表人出具的將租賃(借用)房屋無償提供給新成立公司使用的證明;其中,沒有房屋產權證明,但符合《關于解決生產經營場所場地證明若干問題的意見》規定的臨時經營場所要求的,房屋產權證明為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出具的《臨時生產經營場所使用證明》。
(3)租賃已取得消防驗收合格證、建設工程規劃驗收合格證及市場場地使用證明的市場鋪位,提交由股東或擬任法定代表人簽署的鋪位租賃合同復印件和市場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簽署合同的股東或擬任法定代表人出具的將租賃(借用)房屋無償提供給新成立公司使用的證明。
(4)住所或經營場所位于區(縣級市)以上人民政府批準設立的工業園或科技園等園區的,提交由股東或擬任法定代表人簽署的租賃合同復印件和園區管委會出具的場地使用證明、簽署合同的股東或擬任法定代表人出具的將租賃房屋無償提供給新成立公司使用的證明。
(5)屬于軍隊房產的,提交由股東或擬任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軍隊房地產租賃合同復印件、軍隊房地產租賃許可證復印件、簽署合同的股東或擬任法定代表人出具的將租賃(借用)房屋無償提供給新成立公司使用的證明;承租人轉租軍隊房產的,還應提交軍隊出租單位同意轉租證明復印件。
從*條我們知道,住宅樓注冊公司需要提交產權證明,或是預售合同,即,住宅含有商業性質,商住兩用類型的住宅樓才可以作為公司地址。
從上面的內容可以看出住宅作為公司注冊地址,具體要看這套住宅的性質是怎樣的。如果對于公司注冊地址方面還存在哪些方面的疑問的話,*好是找一家專業的代理公司進行相關的咨詢,避免一些麻煩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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