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續展并不是強制的,商標續展也比商標注冊貴了很多,那么是不是就不需要續展商標,選擇重新注冊商標更有優勢呢?但是,企業有沒有想過商標本身的價值?企業運營商標十年,商標的價值比續展的費用有可能還要高。
商標法第四十條:注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商標注冊人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每次續展注冊的有效期為十年,自該商標上一屆有效期滿次日起計算。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的,注銷其注冊商標。
如果商標的價值比續展費用高很多,那么續展商標怎么會不值得呢?掉了西瓜撿芝麻,這樣的事企業千萬不能做,商標續展才是延續商標使用權的風險*小的辦法,需要的時間也比企業重新注冊商標要短得多。
保持商標續展也能讓品牌得到增值,商標是企業的無形資產,這種無形資產會隨著時間的推移產生更大、更核心的競爭力。因為如果一件商標能連續使用十年,在此期間必然是積累了一定的品牌知名度和美譽度。商標續展也讓這種美譽度能夠保持下來。
有些時候,商標權利人對商標的管理維護并不及時,更是不重視商標專用期限,所以對即將到期的商標不聞不問,以為只要一次注冊就可以高枕無憂,永遠享有這個商標的專用權,殊不知,商標一旦到期就會被注銷,而被注銷的商標再想拿回來可不是像扔了西瓜再去買一個那么簡單。
商標注冊的成功率本身就沒有保障,而企業以前運營十年的商標價值又高,那么小編建議企業一定要及時進行商標續展,獲得商標續展證明,與以前的商標證書一同使用,增加商標的使用時間,才有被評為馳名商標的可能。
網友評論僅供其表達個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