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撤三,商標注冊滿三年后如果沒有使用,企業的商標就容易被撤三,因此,商標撤三的關鍵在于企業沒有使用商標,企業只要使用商標,保留好使用商標的證據,企業的商標是不是就不會被撤三了?
連續三年不使用的。商標注冊之后,如果不使用是對商標符號資源的浪費,也是他人注冊相同或者近似商標的攔路虎。對于閑置的商標,法律規定了到時“清理”的制度,也就是“商標撤三”制度。
也就是說如果一個已經注冊了的優質商標,連續三年沒有使用,很有可能會被其他人申請撤銷并進行再注冊。比如說有人申請的商標價值很高,但因三年沒用便被撤銷了。
不過商標撤三中,只要企業拿出使用商標的有利證據就可以保護企業的商標,但是這個使用證據必須要是*近三年的,還得是商標正確的使用證據,這樣的證據才能夠保護好企業的商標權。
還有就是“撤三答辯通知書”是直接寄給商標權利人的,所以時時關注你的商標注冊地址是否是你可以收到這樣重要文件的,否則沒有收到法律文書,也沒有看到“送達公告”就會錯過了法定答辯期,你的商標將消亡甚至變成別人的商標你還不自知!
另外,現在因為商標注冊時間長,不確定因素多,加之企業經營需要,慢慢出現了“防御性商標”、“儲備商標”,品牌更換升級以后的“歷時遺留商標”等等,這些都是會成為“撤三”的犧牲品。所以也應及時補充注冊。
商標撤三并不是商標局提出的,因此,在什么是否提出撤三都有可以,企業商標注冊三年后就有被提出撤三的可能,因此,企業必須要準備好使用證據,以備不時之需,隨時應對商標撤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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