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續展其實是一個和時間賽跑的過程,因為商標續展是有時間限制的,雖然有十八個月的實際,但總有一些拖延癥患者,想著晚點去續展,結果徹底的錯過了商標續展的時間,失去了商標。
商標續展是指注冊商標所有人在商標注冊有效期滿十年前的一段時間內,依法辦理一定的手續,延長其注冊商標有效期的制度。根據2013年修改的商標法,第四十條注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商標注冊人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每次續展注冊的有效期為十年,自該商標上一屆有效期滿次日起計算。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的,注銷其注冊商標。
商標續展可以自己前往北京商標局大廳辦理,也可以委托商標代理公司辦理。為了避免文件及流程錯誤,建議委托商標代理公司辦理。
注意,一些商標權利人不重視商標專用期限,未及時辦理商標續展申請以至于商標過期被注銷,后續只能重新提出商標注冊申請。若在辦理期間有他人借機搶注,獲取了在在先權利,也許正是這個原因,導致注冊商標被駁回,將自己使用多年的商標權利拱手相讓。若原商標權利人繼續使用,則屬商標侵權。
另外,商標續展時間上有前十二個月和后六個月之分,在后六個月續展商標,企業需要多花一些滯納金,也就是寬展費,比續展還要貴,這也是小編不建議企業拖延時間不及時續展的一個原因。
商標續展是有時間限制的,在這規定的時間內企業如果沒有完成續展,商標就會被注銷掉,企業想要注冊一個一樣的商標需要等上一年的時間,而注冊商標的成功率也是不確定的,因此一定要把握好這幾個月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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