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近幾年國家對知識產權的重視,國內的企業對專利在提升核心競爭力方面的作用有了進一步的認識,紛紛加強了專利申請工作,專利申請量大幅度增加。不過在專利申請過程中,仍存在誤區,需要早日改進。小編介紹如下:
有些發明人提交的專利申請文件沒有做查新檢索,對技術方案的新穎性如何不確定,根本不知道其技術方案有沒有公開過或公開使用過,這也是我國技術人員的通病——信息檢索和收集信息的能力極低。
就公開而言,全世界范圍內的任何文獻都可影響技術方案的新穎性。就公開使用而言,只有國內的使用才影響技術方案的新穎性。也就是說,國外已經普遍使用過的東西,如果國內沒有出現,各種文獻也沒有相關記載,那你就可以申請專利。
如果他人已經就某一技術方案申請過專利或者在相關文獻中公開,你沒有做檢索也去就這一技術方案申請專利,那只能是白白浪費時間、金錢和精力了。
有些發明人取得研究成果后急于發表文章或成果鑒定,而沒有想到先申請專利保護。
因為發表文章或成果鑒定不可避免地要公開技術內容,使專利申請失去新穎性而得不到保護。
有些企業申請了很多專利,但無專人管理。專利文件之間有的互相沖突,有的已無市場價值還在交納年費。有的專利權已經遭受侵犯但企業管理者對專利特征不了解,不能及時提起訴訟,還有的則是專利文書撰寫的申請質量差,不能起到應該有的保護作用。
有計劃地實施專利戰略對企業來說非常重要。首先,可以避免時間和精力的浪費。一些企業毫無目的的申請大量專利,結果導致授權率低,并產生大量的垃圾專利,浪費時間和精力。
很多單位的發明人提交的專利申請文件非常簡單,有的甚至只有幾句話,技術方案完全沒有交待清楚,這給專利代理人制作正式專利申請文件帶來很大困難。要求發明人提供更多的技術方案時,他們會以技術保密為由回避,表明這些發明人沒有把握好保密與公開的度。他們只是一味要求保密,害怕多透露一點技術信息,而恰恰忽視了公開不充分的問題。大量的案例表明,如果一件專利申請被審查員以技術方案公開不充分為由而發出審查意見通知書,則這件專利申請有98%的可能被駁回。這一點希望引起發明人的高度重視。
隨著人們知識產權意識的提高、專利申請也越來越常見了。專利申請可以有效保護發明設計者的切實利益,任何人都不得在未經允許的情況下使用或者出售該專利產品。本文就專利申請的誤區做討論,希望對需要申請專利的你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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