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企業被商標撤三,收到商標局的通知時,企業*時間需要做的工作是什么?當然是準備材料駁回商標撤三了,那么企業該如何做呢?企業必須要知道那些材料才是能夠保護企業商標的。
首先企業需要注意,被商標撤三并不是說企業的商標就一定會被撤銷掉,只要企業有使用商標的材料,并及時提交這些證據,企業的商標被撤三就是不可能的了,不過這些材料需要符合條件。
我國現行商標法第四十八條規定:“本法所稱商標的使用,是指將商標用于商品、商品包裝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書上,或者將商標用于廣告宣傳、展覽以及其他商業活動中,用于識別商品來源的行為。”“使用”是“撤三”條款的核心所在。“使用”的具體證據和材料包括:
1、你的商標使用在商品外包裝、容器、標簽上,或者使用在商品附加標牌、產品說明書、介紹手冊上等;
2、與商品銷售有聯系的交易文書上,包括:使用在商品銷售協議、發票、票據、收據、單據、商品進出口檢疫證明、報關單上;
3、在廣播、電視、雜志、報紙及廣告牌、郵寄廣告等媒體或廣告方式中為實際使用商標的商品或服務進行的廣告宣傳(報刊雜志應為新聞出版部門批準發行的);
4、在展覽會、展示會上提供使用商標的印刷品以及其他資料、照片等(展覽會、展示會應為各級政府有關管理部門批準舉辦的)。
以上的這些都能夠成為商標撤三中,保護企業知識產權的重要證據,因此,企業必須要保留好這些證據。不過有一點小編一定要提醒企業,不是使用商標就可以了,還需要正確使用商標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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