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御商標撤三,并不是收到撤三通知的時候趕快準備就行的,如果企業收到撤三通知的時候已經滿三年沒有使用商標了,那么就沒辦法了,企業的商標就會因為沒有使用而被撤三。
也就是說,為了防御商標撤三,企業必須要使用商標,貫徹商標注冊后的所有時間,因為只有使用商標,等到商標被他人提出撤三的時候企業才能夠有證據保護自己的商標權。
*,使用商標的主體應為商標權利人或被許可人。這里強調商標使用人應有合法使用權,若許可他人使用應該提交相應的許可合同或授權書。
第二,應該提交規定期限內的使用證據。“撤三”全稱為撤銷連續三年不使用注冊商標。要求注冊人在規定期限內提供撤銷申請日前三年的商標使用證據,不在該三年范圍內的證據不予采信。
第三,商標的使用地域必須在中國大陸。若商標使用的全過程與中國大陸毫無關聯,其證據不予采信。
第四,商標撤三應該在真實公開的商業活動中使用,小范圍不公開或非商業性的使用都不能視為商標法意義上的使用。
商標的使用證據不符合要求,那么拿出多少這樣的證據都是無用的,保護商標不被撤三,重點還是要看企業是否有符合要求的商標使用證據。
商標撤三并不是商標局提出的,任何人都可能對企業的商標提出撤三,因此,企業的商標不一定在什么時候會被提出撤三,一旦拿不出證據,商標可能就會被撤銷,因此,使用商標要在注冊商標后就開始,到商標不再使用申請撤銷后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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