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撤三,并不是說直接給企業的商標判了死刑,如果企業能夠拿出在規定時間內使用商標的使用證據,企業的商標就不會被撤三,那么如何才能夠在商標撤三中立于不敗之地,防止企業商標被撤三呢?
防止商標撤三很好的方式是企業使用商標,就是在注冊商標后積極的使用商標,*好是線下使用,能夠看到商標的使用時間的哪種證據對企業來說是非常有利的,商標撤三中拿出有利證據才能夠保住商標:
1、將商標用于商品、商品包裝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書上,包括:將商標使用在商品外包裝、容器、標簽上,或者使用在商品附加標牌、產品說明書、介紹手冊上等;商標使用在與商品銷售有聯系的交易文書上,包括使用在商品銷售合同、發票、票據、收據、商品進出口檢疫證明、報關單上等;其他符合商標法規定的使用方式。
2、商標使用于和服務有聯系的文件資料上,如發票、匯款單據、提供服務協議、維修維護證明等商標使用在廣播、電視等媒體上,或者在公開發行的出版物中發布,以及以廣告牌、郵寄廣告或者其他廣告方式為商標或者使用商標的服務進行的廣告宣傳。
另外,小編提醒*,在收集證據時要注意證據中所體現的商標與注冊商標的一致性,以及證據的形成時間等問題,確保“使用”證據的有效性,才能*大限度地保證商標不被“撤三”。
注冊商標成功率越來越低的今天,企業更是要保護好自己已經注冊的商標,不過如果企業注冊商標后并未使用,那么企業就是在浪費資源,一旦提出撤三,當然會被撤銷,因此,要想在商標撤三中利于不敗之地,那就要及時正確使用商標并保留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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