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和實用新型專利,同樣屬于專利權,但是差距也是很大的,對于企業來說,申請的專利權不同,所需要準備的材料、申請時間、甚至是保護年限都是不相同的,企業在選擇申請哪個專利權之前,要先了解他們的區別是什么。
(1)實用新型的創造性低于發明;我國專利法對申請發明專利的要求是,同申請日以前的已有技術相比,有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顯著進步;而對實用新型的要求是,與申請日以前的已有技術相比,有實質性特點和進步。對發明強調了"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顯著進步",而對實用新型只提"實質性特點和進步"。顯然,發明的創造性程度要高于實用新型。
(2)實用新型所包含的范圍小于發明;由于發明是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所以,發明可以是產品發明,又可以是方法發明,還可以是改進發明。僅在產品發明中,又可以是定形產品發明或不定形產品發明。而且,除專利法有特別規定以外,任何發明都可以依法獲得專利權。但是,申請實用新型專利權的范圍則要窄得多,它僅限于產品的形狀、構成或者其組合所提出的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這樣,各種制造方法就不能申請實用新型專利。
看到這里或許你會覺得實用新型專利申請沒有發明專利好,但其實發明專利申請成功率低、申請時間長也是一個劣勢,而實用新型專利與其正好相反,如果企業有些技術成果拿不準是否屬于發明專利,也不想浪費時間,也可以試著申請實用新型專利。甚至可以同時申請實用新型專利和發明專利。
專利權是企業的財富,無論是發明專利還是實用新型專利都能夠幫助企業保護自身合法權益,發明專利與實用新型專利各有優缺點,企業可以申請這兩種專利中的一個,也可以同時申請這兩個,只不過只能獲得一個專利證書,如果發明專利申請成功,企業要放棄實用新型專利。
網友評論僅供其表達個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