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以來,欠債還錢天經地義。但是在商場上面面臨著讓很多人頭疼的問題就是公司變更之后欠的錢誰還?為了解決這個問題小編專門在網上收集整理了一些不同情況下的債權承擔問題。公司發生不同的變更,債權的承擔也是有所不同的,所以*好需要多了解一些這方面的東西,清楚責任的劃分,避免產生一些不必要的糾紛。1、公司組織形式變更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公司組織形式的變更并不影響公司對其債務的承擔。比如《公司法》第9條有明確規定:“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依法變更公司形式后,原公司的債權、債務由變更后的公司承繼?!惫疽婪ㄗ兏浣M織形式后,原公司不再存續,但原公司的債權、債務不會因為原公司的不在而自動消失。為了有效保護債權人的合法權益,從法律上確認公司變更組織形式后的債權、債務的歸屬,避免糾紛。2、公司股東變更無論股東是否變更,公司主體不變,公司的債權債務延續,對外還是由公司承擔責任和主張權利。在簽訂股權轉讓前,原股東應將公司的真實狀況告知新股東,并經雙方確認后簽訂股權轉讓協議。
變更后債權債務即由新股東在其出資范圍內承擔。如變更后出現尚未告知的公司債務(如對外擔保責任、未在財務賬冊中體現的外欠款等)并造成公司損失的,新股東可追究原股東的違約責任。3、公司分立、合并(1)公司分立《民法通則》第四十四條第二款規定,企業法人分立、合并,它的權利和義務由變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擔?!逗贤ā返诰攀畻l規定,當事人分立的,除債權人和債務人另有約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合同的權利和義務享有連帶債權,承擔連帶債務?!豆痉ā?百七十六條規定,公司分立前的債務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擔連帶責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與債權人就債務清償達成的書面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同時,公司應當自作出分立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綜上,有限責任公司分立的,分立前的債權債務一般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擔連帶責任,公司不得以分立的方式逃避公司債務。
(2)公司合并公司合并分為吸收合并與新設合并兩種方式,不管采用何種合并方式,合并各方的債權、債務,應當由合并后存續的公司或者新設的公司承繼。在具體操作上,《公司法》*百七十三條有明確規定:“公司合并,應當由合并各方簽訂合并協議,并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公司應當自作出合并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可以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惫驹诎l展的過程中充滿著變數,公司變更在所難免,在發生公司變更的時候需要盡快的到相關的部門登記備案,否則將會面臨非常嚴肅的處罰。并且應該清楚各種情況下公司變更對于債權的影響,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糾紛。 本文資料來源于網絡。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觸及版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我們聯絡,以便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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