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應當符合公司法規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條件。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為有限責任公司,應當符合本法規定的有限責任公司的條件。
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為有限責任公司的,公司變更前的債權、債務由變更后的公司承繼。
本條是2005年修改《公司法》時加入的內容,是對公司兩種主要形式間的轉化條件和后果的規定。
首先,公司法賦予公司經營一定的靈活性,承認公司形式間可以依法轉化。同時規定,無論是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還是相反,都必須符合變更后公司形式的法定條件,比如股東數量、最低資本金的規定等,如本法第九十六條的規定,當然也包括審批、登記等形式要件。
其次,變更前后的公司實際上還是一個市場主體,只是換了一種公司經營方式。所以,它們之間是承繼者和被承繼者的關系,變更前公司的債權、債務并不因為其變更而消滅,而是由變更后的公司承繼。
引用資料:嘉定公司注冊變更收購注銷 所需材料及流程 專業企業一站式服務
解決時間:2022-07-12 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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