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人管理即由專屬的部門或者專職人員管理公章的使用、加印以及登記,該類事項可以制定相應的內部制度加以完善。
目前小型企業的公章一般由法定代表人掌控,如果法定代表人本身是工企業股東,則一般較為穩妥,雖然法定代表人身為股東本身不等同于企業,但是從風險防控上由于企業利益與股東利益原則上的一致性,所以公章對外加蓋印章法定代表人會比較慎重。公章由專人管理便于公章使用不當時建筑施工企業內部責任的追查,同時專管公章的人建議僅限于行政職能部門或者行政人員,避免公章管理人員與具有對外負責銷售或者采購的人員身份同一,因為后者對外從事商務活動容易使得權利的行使不透明,難以監控其用章的正當性或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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