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時候由于一些原因,普陀商標的專利權經營是企業必需業務急劇擴張的一種方式,將自己注冊普陀商標或者擁有的專利技術以合同的形式授權給他人使用 。聯貝小編帶你理解一下注冊普陀商標特許經營的相關知識,一起來剛才吧。
什么是特許經營
特許經營在國際上被稱作第三次商業革命者,同時也是20世紀*成功的商業模式,是品牌擴張的利器。
根據「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規例」第三條規定:
特許經營,是指擁有注冊商標、企業標志、專利、專有技術等經營資源的企業(特許人),以合同形式將其擁有的經營資源許可其他的公司(被特許人)使用,被特許人按照合同婚約在集權的經營模式下積極參與經營,并向特許人付清特許經營費用的經營社交活動。
由此可見
首先,特許經營是特許人將其所擁有的特許經營資源(涵蓋注冊商標,專利等)以合同形式許可授權給被特許人進行使用,這里的許可授權關系實質上就在特許人和被特許人相互建立了一種選擇權關系;
其次,特許經營是一種經營資源和經營模式,它和企業的實際經營相關,因此包括商標、專利等經營資源,還包括一些經營模式,甚至是經營招數;
再次,特許經營不必是成熟可復制的,如果沒有一套成熟可復制的商業模式,那么整個特許經營規范就失去了穴居的土壤。
特許經營和商標有什么關系
既然相關條例已經把商標規定為一種經營資源,那么根據管理權所針對的經營資源的各有不同,特許經營大致可劃分
1、生產型特許經營
2、貨品商標型特許經營
3、經營模式型特許經營
商品商標型特許經營是指受許人使用特許人的商標/標志和銷售方法來餐飲業或物流特許人的產品,作為受許人的加盟店仍保持穩固原有的商號,單一地或在銷售其他商品的同時銷售特許人生產并取得商標/標志轉讓的商品。
商標,甚至包括商店字號和服務字號,是一種可以恰當敘述的自然人或法人產品或服務的標志。無論是何種類型的特許經營,商標都是上有特許經營的框架誘因,是其體系的基石。
特許經營協議簽字之后,特許商便把商標提供給加盟商使用,且負有嚴格維護該商標形象和聲譽的義務。
另一方面,隨著特許經營商業模式的發展,各種特許經營類型的鴻溝變得愈來愈暗淡,特別是商品商標型特許經營與經營模式型特許經營出現了相當多的交叉和融合——事物上是商標許可+經營模式許可的融合。
沒有注冊商標能否開始特許經營
未注冊商標能否作為特許經營資源,「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未予明確,但通常問題下不意見還沒領到注冊畢業證書就開始特許經營。
原因在于
*,「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已經明確商標是經營資源的一種,但必須是注冊商標。
第二,只有注冊成功商標才能授予商標法合法必要的義務,而對于特許經營而言,如果用于開展特許經營活動的特許經營資源無法獲得合法有效保護,將相當嚴重影響特許經營體系的穩定性;
第三,如果放開未注冊商標也可以作為特許經營資源,實際上大于變相降低了對特許經營資源的要求,而特許經營資源作為特許經營活動中特許人用以向被特許人換取對價的核心資源,在把控上應該從嚴。
否則將有確實在某種程度上助長特許經營活動中的商業欺詐,有利于特許經營商業環境的提升及潔凈。
如何在特許經營模式下進行商標品牌保護
“商標”作為特許經營體系中許可使用的主要異性,與契約雙方的共同利益都興衰,特許經營模式的良性發展息息相關商標品牌保護體系全過程的完善。
1、強化商標品牌保護理智,杜絕“重銷售輕保護”。
首先,區分不同特許經營體系*重要的識別標志;
其次,區分特許經營體系*重要的商譽復合物,防止被特許人退出特許經營體系的重要保障,以達維護特許經營體系穩定,強化市場競爭力。
2、重視商標品牌的事前評估、事中保護、事后維護
事前評估:從市場識別及保護可行性物體入手,確定備選方案、應運而生專業咨詢服務管理機構參與評估建議;勘查商品品牌與企業字號前提一致;未注冊商標能否作為特許經營資源問題。
事中保護:特許商標使用主體多、遍布范圍廣、管理難度大,較普通商標造成了侵權的機率更高,采用多方案分段,劃分核心大類及可能的引申類別,推行城防性保護。
事后維護:合法規范使用商標,害怕第三方的無效、撤銷;商標公民權利穩定狀態事先保持良好與推廣,如續展、二次注冊。
3、市場運用中,管理被特許人規范使用,流失品牌商譽
通過被特許人的市場覆蓋累積品牌重要性才是*長久的利益對被特許人而言,既是權利,也是義務,切記“丟了香蕉,撿了涼粉”。
4、完善商標許可備案、特許經營備案,防堵法律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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