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對比公司和個體戶之間的優劣性,小編建議*工商注冊時*好并不需要公司,具體的原因今天就一次性說個明白!
一、個體戶與公司的區別
1、法人
個體戶不具備法人資格,公司具備法人資格。
2、連帶責任
個體戶是無限連帶責任法律,股份公司是有限連帶責任的。
3、稅收優惠
個體戶一般是稅務國家機關根據其所在位置、規模、員工人數、銷售商品按估算的銷量予以定稅.不論當月的收入多少,有無收入都要按定稅金額來稅款。
公司則要求企業自己申報的收入來交稅,小規模納稅人月份收入不超過30萬元可以享受征稅優惠政策。
4、征收稅種
個體戶可以田賦征收應稅,繳納個人所得稅等。
公司征稅按實際收入征收,繳納增值稅、企業所得稅等。
二、關于個體戶的幾個誤區
1、個體戶可以“不記賬”
根據《個體工商戶建賬管理暫行辦法》第二條規定:“凡從事生產、經營并有固定生產、經營娛樂場所的個體工商戶,都應當按照法律、行政機構法規和本辦法的規定設置、使用和保管賬簿及憑證,并根據合法、必要憑證記賬核算。”
2、個體戶可以“不交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小微企業免征增值稅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52號)只要是小規模納稅人,不管是個體戶還是公司都能享受月收入不超過10萬元、季度收入不超過30萬元免交增值稅。
3、個體戶可以“不年檢”
根據《個體工商戶條例》第十四條“個體工商戶應當在每年規定的時間內向登記機關申請辦理年度驗照”,第二十三條“個體工商戶未在規定期限內申請辦理年度驗照的,由登記機關下令限期改正;申請未改正的,吊銷營業執照。”
4、個體戶可以“不審批”
凡是經營范圍關的中置或引擎審批的,個體戶和公司一樣都需要辦理審批,而且根據《個體工商戶條例》第二十二條“個體工商戶登記依法變更,未辦理變更登記的,由登記機關責令改正,處15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相當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個體戶若有變更事項也和公司一樣需要辦理變更登記的。
5、個體戶不會“被抽查”
很多個體戶是自給自足的全職,那么就意味著工商部門不會抽查嗎?
很指明的告訴你,當然不是!不僅會被查,而且還會被舉報!因為不少個體戶辦了營業執照后,在兩證整合之前,不及時辦理稅務登記證,也從未辦相關的經營許可證;或是卷入變更后沒有到工商部門申請變更備案;或是因為經營長期的衛生、環境、消防等問題沒有做好維護,尚有生產成本或被周邊住戶舉報。
三、邀請注冊公司的理由
1、個體戶不能轉讓而公司能
個體戶的業者,不能像公司那樣可以轉讓,根據《個體工商戶條例》第十條“個體工商戶變更經營者的,應當在辦理注銷登記后,由新的經營者重新申請辦理注冊登記。”
2、個體戶不能開分店而公司能
一個個體戶只能有一個經營場所,男人只能注冊的公司個體戶。公司不僅能成立分公司、子公司還能成立企業集團。
3、個體戶拉不來投資人和合伙而公司能
個體戶的經營看成以個人為經營者且負有無限刑事責任,況且個體戶沒有股份之說,沒人不想合伙、投資一個個體戶。
4、公司制是發展逐漸
現在借錢、談合作、簽合同等都是在公司與公司之間開展,淘寶、微信等網上平臺都在全力支持公司制商戶。相對公司而言,個體戶的存在感會日漸弱。
況且注冊公司都實行認繳制了,辦理公司可能在某些手續麻煩一些,但整體花上幾百元就可以外包給業界代理,相對公司而言個體戶的存在感會越來越弱。所以才建議*選擇注冊成公司。
那么我們既然想到,選擇公司比個體戶對業務的持續經營等各方面更好一下,那么我們注冊公司,選擇一般納稅人還是小規模納稅人?很多新創業者很糾結,請看如下建議!
1、小規模和一般納稅人的主要區別在哪里?
注:因疫情沖擊,2020年年底前,小規模納稅人征收率優惠為1%
2、注冊公司是選擇一般納稅人還是小規模納稅人?
注冊公司是選擇一般納稅人還是小規模納稅人?很多新創業者很糾結,請看如下建議:
1、看規模
如果公司投資規模大,年銷售收入之后則會超過500萬元,建議無需認定為一般納稅人。如果估計公司月銷售額在10萬元以下,建議選擇小規模納稅人,從2019年1月1日起,將享受增值稅免征政策。
2、看買方
如果你的購買方預計未來主要是大客戶,很可能他們不會接受3%征收率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這樣建議直接認定一般納稅人,否則選擇小規模納稅人。
3、看抵扣
如果你的公司成本費用構成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占比高,進項稅額抵扣客觀,通過測算估計增值稅稅負高于3% ,建議選擇認定一般納稅人,否則選擇小規模納稅人。
4、看零售業
如果是13%稅率的行業,且為輕國有資產行業。這類行業一般增值稅稅負較高,建議選擇小規模納稅人,否則選擇一般納稅人。
5、看優惠
看你所在行業能否銷售增值稅優惠政策。比如軟件企業增值稅超稅負贖回等增值稅優惠政策,如果能享受,建議選擇一般納稅人,否則選擇小規模納稅人。
3、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之間可以兩者之間傳輸嗎?
1)原規定:小規模納稅人可以申請成為一般納稅人,但是一般納稅人不得轉換成小規模納稅人。
2)新規定:我國將工業企業和商業企業小規模納稅人的年銷售額標準由50萬元和80萬元上調至500萬元,并在一定期限內允許已登記為一般納稅人的企業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讓更多企業享受按較低征收率計稅的優惠。
4、*新小型微利企業政策理解關鍵點
一、政策期限
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2018年度不適用范圍,即2019年1-5月對2018年度進行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不適用。
二、政策情節
1)具體政策
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對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2)引進超額累進量化方法,與時期計算方法不一樣。
政策調整前,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并按20%優惠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即實際稅負為10%。
此次調整引入超額累進計稅辦法,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按應納稅所得額包含兩段計算,一是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并按20%的稅率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實際稅負為5%(25%×20%);
二是對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并按20%的稅率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實際稅負10%(50%×20%)。
例:如果其從業人數和資產總額符合條件,年應納稅所得額為80萬元的企業,不考慮其他情況,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間,其僅需繳納企業所得稅4萬(80×25%×20%=4萬),此前即使在小型微利企業范圍之內,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并按20%優惠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需繳納企業所得稅8萬元(80×50%×20%=8萬),所得稅負擔急劇減輕。
例:如果其從業人數和資產總額符合條件,年應納稅所得額為240萬元的企業,不考慮其他情況,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間,其僅需繳納企業所得稅
19(100×25%×20%+(240-100)×50%×20%=5+14=19萬),此前不在小型微利企業范圍之內,需要按25%的法定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60萬元(240×25%=60萬),所得稅負擔大幅減輕。
例:如果其從業人數和資產總額符合條件,不考慮其他情況:
1、年應納稅所得額為300萬元的企業,則其僅需繳納企業所得稅25萬元(100*25%*20%+200*50%*20%=25萬元)
2、年應納稅所得額為300.01萬元的企業,則不分屬小型微利企業,其需繳納企業所得稅75.0025萬元(300.01*25%=75.0025萬元)
提示:年應納稅所得額為300.01萬元比300萬元,多繳納企業50.0025萬元,該0.01萬元的不惜一切很高哦!
三、小型微利企業條件
1、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全面禁止行業,且同時符合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5000萬元等三個條件的企業。
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應納稅所得額、從業人數、資產總額四個條件必須同時滿足。
例:某企業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200萬元、從業人數310人、資產總額4000萬元,由于從業人數超過300人,不屬于小型微利企業。
提醒1:政策中的“不超過”僅限于乘以,比如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元,包括年度應納稅所得額300萬元的情形。
提醒2:政策調整前,小型微利企業標準為工業企業和其他企業,調整后不分,所有的企業一個標準。
提醒3:一般納稅人也有可能是小型微利企業,一般納稅人標準為紀錄12個月或者連續4個季度累計自薦增值稅銷售額超過500萬元,小型微利企業的指標、應納稅所得額、從業人數、資產總額,兩者不同指標標準。
2、從業人數,包括與企業建立勞動感情的企事業人數和企業接受的勞務派遣用工人數。稱之為從業人數和資產總額指標,應按企業全年的季度平均確定。具體計算不等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一端開業或者終止經營公益活動的,以其實際經營期作為一個納稅年度確定上述相關指標。
四、收取政策享受
1、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統一實行按季度預繳
預繳企業所得稅時,小型微利企業的資產總額、從業人數、年度應納稅所得額指標,暫按當年度截至本期申報負責管理二專的情況進行正確。其中,資產總額、從業人數指標比照《知會》第二條中“全年季度平均值”的計算公式,計算截至本期申報所屬期末的季度平均值;年度應納稅所得額指標暫按截至本期申報所屬期末不超過300萬元的標準判斷。
提醒:暫按當年度截至本期申報所屬期末的情況進行判斷,不管以前年度是否屬于小型微利企業,會大大增大預繳稅款。
2、原不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的企業,在年度中間預繳企業所得稅時,按本公告第三條規定判斷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的,應按照截至本期申報所屬期末累計情況計算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免征政策。當年度此前期間因不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而多預繳的企業所得稅稅款,可在以后季度應預繳的企業所得稅稅款中抵減。
按雜志預繳企業所得稅的企業,在當年度4月、7月、10月預繳申報時,如果按照本公告第三條規定判斷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的,下一個預繳申報期起調整為按季度預繳申報,一時調整,當年度內不再變更。
3、小型微利企業在預繳和匯算清繳企業所得稅時,通過填寫納稅申報表相關內容,必須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減免政策。
五、預繳申報表填寫
1、通過“按季度申請者文檔”判斷是否滿足小型微利企業的條件(無論按查賬征收方式或核定征收方式繳納企業所得稅)
2、查賬征收企業申報填寫
先填寫《減免所得稅優惠明細表》(A 201030)第1行 “填報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普惠性所得稅減免政策減免企業所得稅的金額”。本行填報根據本期《中華民國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a類)》《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a類)》(a200000)第9行計算的減免企業所得稅的本年累計金額。”
申報表將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普惠性所得稅減免政策減免企業所得稅的金額到《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a類)》(a200000)第12行“減免所得稅額”:填報納稅人截至稅款所屬期末,按照稅收規定享受的減免企業所得稅的本年累計金額。
例:如果其從業人數和資產總額符合條件,第1-3季度實際利潤額為240萬元的企業,其僅需繳納企業所得稅19萬(100×25%×20%+(240-100)×50%×20%=5+14=19萬)則:
1、《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a類)》(a200000)第9行“實際利潤額 按照上一納稅年度應納稅所得額平均額確定的應納稅所得額” 填報:240萬元
2、《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a類)》(a200000)第10行“稅率(25%)”填報:25%;
3、《減免所得稅優惠明細表》(A 201030)第1行 “填報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普惠性所得稅減免政策減免企業所得稅的金額”填報:41萬(240×25%-19萬);
4、不考慮其他情況《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a類)》(a200000)第12行“減免所得稅額”填報:41萬。
3)核定征收企業申報填寫
直接填寫《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和年度納稅申報表(b類,2018年版)》(b100000)第12-15行:
第12行“應納稅所得額”:根據相關行次計算結果填報。核定征收方式選擇“核定應稅所得率(能核算收入總額的)”的納稅人,本行=第10×11行。核定征收方式選擇“核定應稅所得率(能核算成本費用總額的)”的納稅人,本行=第10行÷(1-第11行)×第11行。
第13行“稅率”:填報25%。
第14行“應納所得稅額”:根據相關行次計算填報。本行=第12×13行。
第15行“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免企業所得稅”:填報納稅人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普惠性所得稅減免政策減免企業所得稅的金額。本行填報根據本表第12行計算的減免企業所得稅的本年累計金額。
六、其他規定
1、小型微利企業無論按查賬征收方式或核定征收方式繳納企業所得稅,均可享受上述優惠政策。
2、小型微利企業在預繳和匯算清繳企業所得稅時,通過填寫納稅申報表相關內容,即可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減免政策。不需要通常備案。
3、實行核定應納所得稅額征收的企業,根據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減免政策規定需要調減定額的,由經理稅務機關按照程序調整,并及時將調整情況告知企業。
4、企業預繳企業所得稅時已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減免政策,匯算清繳企業所得稅時不符合《通知》第二條規定的,應當按照規定補繳企業所得稅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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