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商標注冊的周期是十分的漫長的,只申請的這段過程中很多人都非常的關心一個問題就是在商標注冊成功之前可以使用商標嗎?因為很多企業在申請過程中急需使用這個商標來盡快進入市場。
其實國家并沒有相關的法律規定商標注冊成功之前不能使用該商標,所以是可以使用的,在商標的左上角或者是右上角加上“TM”標就可以了。但是如果使用沒有注冊成功的商標會面臨一些諸如商標侵權等風險。
對于商標注冊之前就開始使用這個問題很多商標人看法不盡相同。使用還沒注冊成功的商標,該商標與使用在相同的或類似的商品上的注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概率極高,可能侵犯他人的商標權或其他在先權利,也有被訴侵權的可能。一旦構成侵權,不管你的本意如何,就會受到處罰,前期的投入付出也隨之付諸東流,影響到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
但是邊注冊邊使用時商標留下了一些使用證據,形成了一定范圍內的市場知名度。如遇到商標被駁回的情況,在駁回復審中,可能商評委會因為商標已投入使用并具有一定范圍內的市場知名度,從而判定準予商標注冊。
企業取得商標證書后、擁有該商標的專用權再投入生產使用無疑將不用考慮以上問題了。
對于保守型權利人來說,注冊成功后再使用無疑更安心。但眾所周知商標注冊審查周期長,而市場瞬息萬變如不抓好時機宣傳使用,可能錯失良機。商標注冊之前如檢索全面到位,在注冊過程中使用商標風險也是有限的。
由于商標注冊的周期比較漫長,為了能夠在企業產品進入市場的時候就能夠擁有商標,在注冊公司之前就要著手準備商標注冊的工作了,這樣既能很好的保護商標,又能避免商標侵權現象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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