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需要按照每年的盈利額繳納企業所得稅,對于一些小規模或者特殊企業我國一直有稅收優惠政策。那么企業所得稅扣除項目包括哪些?為了幫助*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聯貝小編整理了相關的內容,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企業所得稅扣除項目有哪些?
企業所得稅法定扣除項目是據以確定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的項目。
(一)利息支出的扣除
納稅人在生產、經營期間,向金融機構借款的利息支出,按實際發生數扣除;向非金融機構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高于按照金融機構同類、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以內的部分,準予扣除。
(二)計稅工資的扣除
條例規定,企業合理的工資、薪金予以據實扣除,這意味著取消實行多年的內資企業計稅工資制度,切實減輕了內資企業的負擔。但允許據實扣除的工資、薪金必須是“合理的”,對明顯不合理的工資、薪金,則不予扣除。今后,國家稅務總局將通過制定與《實施條例》配套的《工資扣除管理辦法》對“合理的”進行明確。
(三)職工福利費、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方面
實施條例繼續維持了以前的扣除標準(提取比例分別為14%、2%、2.5%),但將“計稅工資總額”調整為“工資薪金總額”,扣除額也就相應提高了。在職工教育經費方面,為鼓勵企業加強職工教育投入,實施條例規定,除國務院財稅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5%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四)捐贈的扣除
納稅人的公益、救濟性捐贈,在年度會計利潤的12%以內的,允許扣除。超過12%的部分則不得扣除。
(五)財產、運輸保險費的扣除
納稅人繳納的財產。運輸保險費,允許在計稅時扣除。但保險公司給予納稅人的無賠款優待,則應計入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
(六)職工養老基金和待業保險基金的扣除
職工養老基金和待業保險基金,在省級稅務部門認可的上交比例和基數內,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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