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生效后,公司成立發生了新的變化。主要變化是取消注冊資本要求,改變股東出資形式,認購股東出資。新成立的公司應該做驗資報告嗎?以下是聯貝小編對讀者相關知識的回答。
新成立的公司需要做驗資報告嗎?
根據《中國公司法》的規定,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行股份后,必須經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驗資并出具證明,有限責任公司不需要驗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八十九條發行股份后,必須經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驗資并出具證明。發起人應當自繳納股份之日起30日內主持公司成立大會。成立大會由發起人和認股人組成。
發行股份超過招股說明書規定的截止日期未足額募集的,或者發行股份繳納后30日內未召開成立大會的,認股人可以要求發起人按照繳納的股份和銀行同期存款利息返還。
企業辦理驗資報告需要以下資料。
1.經企業登記機關批準的《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2.被審查單位投資者簽署章程;
3.投資者為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或自然人身份證復印件;
4.法定代表人的任職文件和身份證明;
5.指定委托代理人的文件,代理人身份證明;
6.住所和經營場所使用證明;
7.銀行出具的現金支付單、對賬單(或具有同等效力的文件)和銀行查詢函;
8.被審查單位向投資者出具的收據(注明投資資金);
9.投資者為企業法人的財務報表;
10.投資者簽署的被審查單位及其投資者聲明。
說明:以上是貨幣出資所需的信息。
11.實物交接驗收證明。價格依據。所有權證明(發票)和實物存放地點的證明;
12.土地使用權證書、房地產證書、土地紅線圖及相關允許出資的批準文件;
13.實物資產。無形資產評估報告和投資者對資產價值的確認文件;
14.擬設立企業及其投資者在規定期限內辦理財產轉讓手續的承諾書;
以上知識是小編對公司驗資問題的回答。根據《中國公司法》的規定,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行股份后,必須經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驗資并出具證明,有限責任公司不需要驗資。如果讀者需要幫助,歡迎來到聯貝進行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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