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規模納稅人和一般納稅人,有具體的認定國際標準。按照不同的種類分別量度應稅銷售額的合計數,只要其中一類超越相應標準,就必須認定一般納稅人。那是不是沒有達到認定標準的“小型規模”企業,就需要申請為“小規模納稅人”呢?小編今天就來帶*認識幾個會計人常常誤入的稅務誤區,了解了就可以盡量避免。
規模小的企業并不等同于稅收上的“小規模納稅人”。按照有關規定,即使銷售額未達到規定標準,只要具備會計核算健全和有固定的經營地點兩個條件,經過申請,也可以獲得一般納稅人名額,也可以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但是有一點要特別留意:《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三條除國家稅務總局計有規定外,納稅人一經認定為一般納稅人后,不得改為小規模納稅人。
有的納稅人顯然有生意時要派位申報表,而沒有生意或是不達起征點就無需申報了。非也非也!如期、真實情況申報是納稅人承諾納稅履行、承擔責任的主要依據,是稅務行政機關稅收管理個人信息的主要說法和了解納稅人的經濟社會活動情況,依靠和深入研究稅源的變異情況。注意:如納稅人不申報,依照征管法,稅務機關可對納稅人判處1萬元此表的罰款。之前我們時常一個誤區,以為報稅就是報送申報表、繳納稅款。其實不然。報稅是報送稅控裝置或非稅控電子家具開具發票的數據庫,是每個月都必須操作的!未仍按報送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三十五條可以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
要特別注意:報稅是每個月都必須操作的!向稅務機關領用發票全免工本費,可找到發票非常要罰款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二十九條規定早已開具的發票存根聯和發票登記簿,應當存放在5年。保存續簽,呈報稅務機關稽查后銷毀。否則原著嚴重的,被處以*多3萬元罰款。如果不慎將發票丟失,應于挖掘出當日書面報告稅務機關并登報宣言取消,以爭取從輕處罰。發票開具要建立在時有發生真實業務的基礎上,如果沒有發生真實的業務,千萬不想購置進項發票用于抵扣。目前帳目的“金三系統”功能強悍,發票電子底帳全方位采集、查驗、對比,一張發票都跑不了,原本抵了多少就得補交多少稅,還有滯納金和罰款,嚴重的要被送交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因此拖垮。
有一個誤區:企業賬簿就是“私家資產”或者“商業秘密”,稅務機關是無權調取的。其實不然。按照《征管法》第八十六條細節,稅務機關有權調取企業賬簿,但必須未經相關手續,否則屬于管轄權。調取賬簿也有時限要求,調取當年賬簿應在30天內收回,調取以前年度賬簿應在3個月內歸還。是一家作出貢獻為中小微企業備有“從實業到上市”全生命周期服務的網站科技服務公司。業務匯合內外資公司注冊、財稅服務、知識產權、社保代理、專項審批(百余項從業人員資質)、高新雙軟認證、企業借貸、政策申報、零售辦公(含工位租用)、創業孵化、法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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