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社會的發展,現在設立的外資企業也越來越多。國內外資并購企業的程序是什么?今天,聯貝小編整理了國內外資并購企業的程序,希望對您有所幫助。接下來,讓我們看看外資公司的相關內容。
一、并購雙方協商確定并購意向,聘請中介進行盡職調查。
1.外國投資者通過與國內公司股東的初步談判,了解公司的基本情況,起草框架協議或意向協議,制定雙方的合作步驟。基本的合作框架和其他內容。
2.簽訂保密協議,聘請國內律師代表國內公司盡職調查重大資產、股東情況、債權債務、債務、訴訟仲裁等法律事項;根據需要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國內公司。
3.盡職調查后,律師根據事實出具法律盡職調查報告,提示相關法律風險;審計機構出具財務盡職調查報告,提示相關財務風險。
4.綜合評估風險,決定并購的,聘請評估機構評估擬轉讓的股權價值或擬出售的資產,并以評估結果作為確定交易價格的依據。
二、并購雙方協商確定外資并購合同協議文本。
1.根據收購并購合同草案,為國內公司股東提供充分討論,修改和完善每輪談判產生的合同。
2.結合談判過程,*終確定外資并購合同。
三、完成外資并購審批。
1.確定審批機關。
根據《商務部關于外商投資管理相關問題的通知》函2011號。72)征求國內外商投資管理部門的意見,確定具體的審批機構。
2.應提交的信息。
(1)被并購國內股東同意外國投資者股權并購的決議,或被并購國內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外國投資者股權并購的股東大會決議;
(2)境內公司依法變更設立外商投資企業的申請書(委托中介機構辦理的應有委托書)和轉讓文件;
(3)并購后設立外商投資企業的合同。
(4)外國投資者購買國內公司股東股權或認購國內公司增資協議;
(5)并購國內公司*近財務年度的財務審計報告;
(6)投資者身份證明或開業證明。信用證明文件;
(7)境外投資者主體資格及身份證明公證.認證文件;
(8)并購境內公司投資企業的說明;
(9)并購境內公司及其投資公司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10)并購國內公司員工安置計劃;
(11)被并購企業債權債務處置另行達成的協議(不需要提供);
(12)并購涉及市場份額的說明;
(13)境外投資者與并購境內公司關系的說明;
(14)并購涉及其他政府部門許可的文件;
(15)涉及國有資產的,應當有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的意見;
(16)并購國內公司資產評估報告;
(17)法律文件送達授權委托書;
(18)董事會成員名單.委派書.身份證明和簡歷;
(19)股東大會成員名單.委派書.身份證明及簡歷(無股東大會或非自然人股東然人股東);
(20)收購國內公司組織機構代碼證;
(21)涉及委托授權簽字的,應當提供委托授權書;
(22)審批機關要求的其他文件。
3.完成工商變更登記手續。
被外國投資者股權并購的國內公司,應當向原登記管理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并取得外商投資企業的營業執照。原登記管理機關無登記管轄權的,應當自收到申請文件之日起10日內轉讓有管轄權的登記管理機關,并附上國內公司的登記檔案。
四、繳納外資并購資金。
五、辦理后續登記手續。
設立股權并購的外商投資企業,應當自收到企業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到稅務、海關、外匯管理等部門辦理登記手續。
如有疑問或其他問題,請在線咨詢聯貝,希望上述對外資如何并購國內企業的講解對*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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