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小規模納稅人是只能開增值稅普通寶山發票的,可是還有六大類小規模納稅人可以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寶山發票。下面聯貝小編就來談談:小規模納稅人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寶山發票的條件有哪些以及如何進行納稅申報?
小規模納稅人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條件需要符合兩個條件:
一是屬于推行小規模納稅人自開專用發票試點的行業范圍(轉登記的納稅人有點特殊,其轉登記前為一般納稅人,已經核定增值稅專用發票票種,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以后仍然可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稅控設備可以繼續使用)。
二是小規模納稅人的月銷售額大于3萬元(按季納稅的,季度銷售額大于9萬元)。
納稅人同時符合上述條件的,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納稅人的哪些應稅行為不得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按照規定,納入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試點范圍的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行為(銷售貨物、銷售服務、銷售無形資產)均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稅務機關不再為其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但有一種應稅行為是不能由試點納稅人自開專用發票的,即:試點納稅人銷售其取得的不動產,需要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向稅務機關申請代開。
如某建筑業小規模納稅人,屬于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試點納稅人,某月提供建筑服務取得銷售額30萬元,同時處置其2016年5月購買的一處不動產,取得銷售價款80萬元小規模納稅人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如何進行納稅申報?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發票管理若干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45號公告)的規定:試點納稅人應當在規定的納稅申報期內將所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所涉及的稅款,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在填寫增值稅納稅申報表時,應當將當期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銷售額,按照3%和5%的征收率,分別填寫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小規模納稅人適用)第2欄和第5欄“稅務機關代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不含稅銷售額”的“本期數”相應欄次中。
按照上面例題的內容,納稅人取得的30萬建筑服務收入(假定為不含稅價格,下同),應當填入小規模納稅人申報表主表第2欄“稅務機關代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不含稅銷售額”對應的“服務、不動產和無形資產”列,而取得的銷售不動產銷售收入80萬元,則應填入小規模納稅人申報表主表第5欄“稅務機關代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不含稅銷售額”對應的“服務、不動產和無形資產”列。
小規模納稅人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如何進行納稅申報?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發票管理若干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45號公告)的規定:試點納稅人應當在規定的納稅申報期內將所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所涉及的稅款,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在填寫增值稅納稅申報表時,應當將當期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銷售額,按照3%和5%的征收率,分別填寫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小規模納稅人適用)第2欄和第5欄“稅務機關代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不含稅銷售額”的“本期數”相應欄次中。
按照上面例題的內容,納稅人取得的30萬建筑服務收入(假定為不含稅價格,下同),應當填入小規模納稅人申報表主表第2欄“稅務機關代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不含稅銷售額”對應的“服務、不動產和無形資產”列,而取得的銷售不動產銷售收入80萬元,則應填入小規模納稅人申報表主表第5欄“稅務機關代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不含稅銷售額”對應的“服務、不動產和無形資產”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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