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都知道商標注冊滿十年后需要申請商標續展才能夠延續商標的使用時間,錯過了就會被撤銷商標權,一年之內商標都不能再注冊,但其實如果企業錯過了續展期,還有一個商標寬展期。
我國注冊商標的有效其為10年。那么,是不是所有注冊商標滿了10年,有效期就一概終止,商標專用權就一律不受法律保護呢?對此,我國《商標法》第24條作出了明確而具體的規定:“注冊商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在期滿前6個月內申請續展注冊;在此期間未能提出申請的,可以給予6個月的寬展期。寬展期仍未提出申請的,注銷其注冊商標。”
因此,如果企業在商標續展的前十二個月內沒有及時續展商標也不要著急,企業還可以在商標已經到期后的六個月內的寬展期提交申請,材料與續展是一樣的,成功率也高,但需要支付的金額可比商標續展多了。
另外,可能有的企業會說放棄商標續展不行嗎?商標作為企業的無形資產,是品牌的核心體現,在一定程度上比有形資產具有更大、更核心的競爭力。因而,注冊商標注冊時間越久,使用時間越長的商標的知名度越高,對品牌的影響力越大,為企業創造的價值及經濟效益就越多。商標續展,恰恰能使得多年用心經營的商譽得以延續。正因如此,小編建議企業盡早續展商標,越早越好,雖然商標是有寬展期的,但是在寬展期寬展商標需要支付的費用可比企業續展商標要高,到時候企業需要付出更多。
商標寬展也能夠延續商標使用時間,成功率和商標續展一樣很高,因此,小編建議錯過了商標續展期但還想要繼續使用商標的企業,*好在寬展期內申請商標寬展,雖然價格比續展高,但是比重新注冊商標成功率可就高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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