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人力資源全球化保障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手發出通告《關于延至轉型補貼企業社會被保險公司人政策制定期限等艱難的通知》(人社部發〔2020〕49號),*終延長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政策實施期限。新政策執行者后,相異類型的企業和個人如何珍惜社保費減免八達通?三組對話給你講明確。
中小微企業
針對中小微企業的社保費自貿區是如何規定的?
答: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延長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政策實施期限等問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20〕49號)規定,對中小微企業說明社會保障、低薪保險、衣食金保險的單位繳費大部份征稅的政策,延長執行到2020年12月底。因此,在2020年2月-12月其間,中小微企業可以享受免征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單位繳費部分的優惠政策。
2020年社會保險個人繳費基數低于可之后執行2019年個人繳費基數下限標準政策,也可以惠及按個人繳費基數下限標準繳費的職工和所在單位。
我們是服裝店中型的公共建筑公司,2020年3月底新開通了建筑工程項目,合同施工1年,到2021年2月份完結,這次的延長階段性減免社保費實施期限政策,我們能享受到嗎?
答:按照政策規定,2020年2月1日之后在減免期內新開工的工程建設項目項目可享受階段性減免工傷保險費政策,按施工有限責任公司單位進行劃型并享受附加的減免政策。具體計算出來方法為,按照該項目構想施工所覆蓋面積的減免期占其計劃施工期的百分比,換算減免工傷保險費。
根據延長階段性減免企業社保費實施期限政策規定,您的工程項目可以享受的減免政策優惠期從4個月(3至6月)延長到了10個月(3至12月),相應享受的減免費額也更容易。
大型企業
針對大型企業的社保費優惠政策是如何規定的?
答:湖北省的大型企業等其他參保單位(含有國家機關經營性),在2020年2月-6月可以享受免征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單位繳費部分的優惠政策;非湖北省的大型企業等其他參保單位(不含機關事業單位),在2020年2月-6月可以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單位繳費部分縮減征收的政策。
2020年社會保險個人繳費基數下限可繼續執行2019年個人繳費基數下限標準政策,也可以惠及按個人繳費基數下限標準繳費的職工和所在單位。
我們是黑龍江省一家大型企業,現階段已貸款繳納了5、6月養老、失業和工傷保險費,回答能否收回多繳的社保費?
答:按照延長階段性減免企業社保費實施期限政策規定,六省(除湖北省外)對大型企業等其他參保單位(不含機關事業單位)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減半征收的政策,延長執行到2020年6月底。
你單位5、6月份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一定會減半征收。如果你單位在政策實行前已全額繳納了5、6月份的三項社保費單位繳費部分,在本地具體實施前提年底出臺后,社保政府機構和稅務業務部門將根據你單位意愿和決定,既可以沖抵你單位以后月份的繳費,也可以棄守。
受疫情損害輕微的企業
受疫情影響嚴重的企業究竟可以繼續申請緩繳社保費?
答:可以。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延長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政策實施期限等問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20〕49號)規定,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企業,可繼續緩繳社會保險費至2020年12月底,緩繳期間免除滯納金。
個體工商戶
個體工商戶是否可以享受免征基本養老、失業、工傷保險費的政策?
答:個體工商戶加入社會保險有兩種方式將,分別是以單位方式參保和以個人職務參保。按照延長階段性減免企業社保費實施期限政策規定,有種植園主的個體工商戶以單位方式參加企業養老、失業、工傷保險的,參見中小微企業享受單位繳費部分免征政策;以個人身份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體工商戶和各類自如社會福利部門,2020年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畢竟困難的,可強迫拖延繳費。
靈活就業人員
靈活就業人員是否可以申請緩繳基本養老保險費?
答:可以。以個人身份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體工商戶和各類靈活就業人員,2020年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確有困難的,可自愿暫緩繳費。2021年可繼續繳費,繳費壽命總共計算;對2020年未繳費月度,可于2021年底前進行補繳,繳費基數在2021年當地個人繳費基數上下限范圍內自主性選擇。
靈活就業人員申請緩繳今年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是否會導致繳費年限中止?
答:不會。各類靈活就業人員2020年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確有困難的,可自愿暫緩繳費。2021年可繼續繳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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