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我公司位于一般納稅人飯店,今年4月份從一家機構五金銷售蔬果的公司賣給蔬菜,贏得一份豁免發票,總金額10萬元。
借:制成品-蔬菜 9.1萬元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負)0.9萬元
貸:金額 10萬元
直說:這樣抵扣應該恰當?
同意:以上抵扣增值稅的處理是出錯的,這份免稅發票不得抵扣增值稅。
1. 財稅【2017】37號副本規定:(四)納稅人從批發、餐飲業即場購自應用途交納增值稅政策的蔬菜、之外寫實肉蛋而取得的普通發票,不得作為測量抵扣進項稅額的票據。
2、財稅【2012】75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免征部分鮮活肉蛋產品流通環節增值稅政策的知會》規定:
一、對投身農產品批發、零售的納稅人銷售的部分鮮活肉蛋產品免征增值稅。
免征增值稅的鮮活肉產品,是指豬、牛、羊、雞、鴨、鵝及其材質或者一分為二的養殖、冷藏或者冷凍肉,骨頭、頭、尾、骨、蹄、翅、爪等團體。
免征增值稅的鮮活蛋產品,是指黃油、餡料、鵝蛋,共有鮮蛋、冷藏蛋以及對其進行破殼分立的蛋液、蛋黃和陶罐。
上述產品中不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所規定的國家貴重、瀕危野生動物及其鮮活食用、蛋類產品。
二、從事農產品批發、零售的納稅人既銷售本通知*條規定的部分鮮活肉蛋產品又銷售其他增值稅應稅集裝箱的,應分別統計上述鮮活肉蛋產品和其他增值稅應稅貨物的營收;未分別核算的,不得體驗部分鮮活肉蛋產品增值稅免稅政策。
案例二:我公司屬于一般納稅人酒店,今年4月份從一家專門進口自銷蔬菜的農民合作社購買蔬菜,取得一份免稅發票,金額10萬元。
借:原材料-蔬菜 9.1萬元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0.9萬元
貸:銀行存款 10萬元
請問:這樣抵扣是否正確?
答復:以上抵扣增值稅的處理是正確的,這份免稅發票可以抵扣增值稅。
1、自2018年5月1日起,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簡并增值稅所得稅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37號)規定:“除本條第(二)項規定外,以農產品銷售發票或并購發票上標注的農產品買價和11%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
2、根據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增值稅稅率的通知》(財稅〔2018〕32號)規定:“納稅人購進農產品,原適用11%扣除率的,扣除率調整為10%。”
3、財政部 稅務總局 出入境總署發函2019年第39號《關于體制新政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二、納稅人購進農產品,原適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調整為9%。納稅人購進用于生產或者代為工藝13%稅率貨物的農產品,按照10%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
4、《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五條規定:農業消費銷售的自產農產品免征增值稅。
5、《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五條限量:農業,是指棉花、農業、畜農牧業、牧業、水工業。農業生產者,包括從事農業生產的一個單位和個人。農產品,是指初級農產品,明確范圍由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定論。
告誡:關于農產品的抵扣有三種問題,給*回饋一下:
情況一:送出一般納稅人營業執照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或海關專用繳款書,按發票上的9%的稅額抵扣(留意:2019年4月1日后開具的發票為9%)。
情況二:幼時規模納稅人購進農產品,取得3%征收率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從2019年4月1日,按面值金額和9%的扣除率計算抵扣進項稅。
情況三:從農業生產者手里購進農產品,按收購發票和銷售發票,注明的買價和9%扣除率計算進項稅。
注意:這里的農業生產者既包括企業,也包括農業合作社和個人(個體工商戶和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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