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去年3月10日施行從事網絡出版業務管理規定后,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提供數字化作品的行為就需要申請網絡出版許可證辦理,但是企業如果面臨變更業務范圍、名稱和主辦者改怎么辦,下面聯貝財務小編就帶*分享一下變更網絡出版許可證所需資料。
(一)、網絡出版機構變更名稱
1.主辦者報市新聞出版廣電局的請示文件
2.網絡出版機構的法人證明文件復印件(事業單位法人證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機關法人證明文件);
3.《域名注冊證書》復印件;
4.《電信與信息服務業務經營許可證》復印件或非經營性業務備案材料;
5.《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復印件或《互聯網出版許可證》復印件;
6.《網絡出版服務單位基本信息登記表》。
申報材料一式三份
(二)網絡出版機構變更業務范圍
1.主辦者報市新聞出版廣電局的請示文件
2.編輯出版人員的身份證復印件、簡歷、出版專業及相關專業的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和上一年度的培訓證明復印件(至少8人,其中出版專業不少于4人;在這8人中,中級以上不少于3人,其中出版專業不少于2人);
3.可行性論證報告(論證變更業務范圍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4.《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復印件或《互聯網出版許可證》復印件;
5.《網絡出版服務單位基本信息登記表》。
申報材料一式三份
(三)網絡出版機構變更主辦者
1.主辦者變更名稱
(1)主辦者報市新聞出版廣電局的請示文件;
(2)主辦者變更名稱批準文件(復印件);
(3)主辦者的法人單位證明文件復印件(事業單位法人證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機關法人證明文件);
(4)《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復印件或《互聯網出版許可證》復印件;
(5)《網絡出版服務單位基本信息登記表》。
2.主辦者主體變更
(1)主辦者報市新聞出版廣電局的請示文件;
(2)原主辦者同意文件;
(3)擬任主辦者的法人證明文件復印件(事業單位法人證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機關法人證明文件);
(4)擬任主辦者和互聯網出版機構隸屬或出資關系證明文件;
(5)《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復印件或《互聯網出版許可證》復印件;
(6)《網絡出版服務單位基本信息登記表》。
申報材料一式三份
(四)中止網絡出版服務備案
網絡出版服務單位中止網絡出版服務的,應當向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出版行政主管部門備案,提交中止網絡出版服務申請書,并說明理由和期限;網絡出版服務單位中止網絡出版服務不得超過180日。
(五)終止網絡出版服務
網絡出版服務單位終止網絡出版服務的,應當自終止網絡出版服務之日起30日內,向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出版行政主管部門辦理注銷手續后到省、自治區、直轄市電信主管部門辦理相關手續。省、自治區、直轄市出版行政主管部門將相關信息報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備案。
1.終止網絡出版服務申請書;
2.《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正副本原件。
(六)注銷登記
網絡出版服務單位自登記之日起滿180日未開展網絡出版服務的,由原登記的出版行政主管部門注銷登記,并報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備案。同時,通報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電信主管部門。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當理由發生上述所列情形的,網絡出版服務單位可以向原登記的出版行政主管部門申請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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