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這是數家民辦實習小學,不屬于稅收一般納稅人,但是白天不一定按照3%的征收率來繳納的增值稅,根本是怎么說什么呢?
剛才就真的:
財稅[2016]68號《關于迅速確切全面性沖出營改增試點有關破產法、動產租給和非學歷初等教育等政策的通告》第三條規定:一般納稅人購買非學歷教育服務,可以自由選擇規范簡便計稅方法按照3%征收率計算出來應納稅額。
案列二:這是一家生產銷售鋼架的企業,屬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但是平時都是按照3%的征收率來繳納的增值稅,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看看就知道: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之外運輸適用增值稅低所得稅和簡易方法征收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9號)第二條規定,下列按簡易辦法征收增值稅的試點再次任務,不得抵扣進項稅額:(三)一般納稅人銷售銷往的下列貨物,可選擇按照簡易辦法計算繳納增值稅:6、 商家混凝土(局限以混凝土為茶葉生產的水泥混凝土) 。
案例三:這是一家建筑群改建施工的企業,屬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但是平時都是按照3%的征收率來繳納的增值稅,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看看就知道:
財稅〔2016〕36號《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規定:
1、一般納稅人以清包工目的提供的建筑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務,是指施工現場不訂單建筑工程足夠的材料或只采購遙控材料,并支付人工費、稅款或者其他費用的建筑服務。
2、一般納稅人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硬件、材料、動力裝置由工程發包方辦法采購的建筑工程。
3、一般納稅人為建筑工程老項目提供的建筑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什么是簡易征收?
簡易征收,即簡易稅款辦法,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因零售業的意義,難以獲得木材或貨物的增值稅進項發票,所以按照進銷項的方法分配增值稅應納稅額后工資過高,因此對特殊的行業無視按照簡易征收率征收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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