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商標越發困難的現在,更多的企業開始選擇撤銷他人已經注冊但未使用的商標來獲得一個商標,以此節省時間和精力,但是這對已經注冊商標的企業來說確實一個極大的威脅,一旦被提出商標撤三,企業必須積極應對。
當我們的商標被提出“撤三”申請時,權利人需要提交商標的有效使用證據。也就是說,商標的使用證據,決定了你的商標是否有效!因此雖然企業拿出商標使用證據就可以保護好自己的商標,但是因為使用的商標就是錯誤的,根本就無法成為保護商標的有效證據!
1、不得自行改變注冊商標的注冊人名義、地址或者其他注冊事項;若注冊人名義、地址發生變更,應當及時向商標局提出注冊商標變更申請。
2、商標注冊人超過《商標注冊證》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務范圍使用其注冊商標,并標明注冊標志R的,是冒充注冊商標的違法行為。
3、注冊商標應嚴格按照《商標注冊證》上核準注冊的商標圖樣和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務使用。
4、不得自行改變注冊商標的文字字體、圖形或者其組合方式;若有改變依法應當重新提出注冊申請商標。
另外,就算是企業已經使用商標了,當企業的商標被提出撤三的時候,企業還是需要積極的應對,保護自己的商標權,要先提交商標的使用證據,否則商標局也不知道企業已經使用商標,還是會撤銷企業的商標權。
商標對企業的影響非常大,尤其是一個優質的商標,能夠為企業帶來的價值也很高,如果企業不及時使用商標,就是商標已經注冊了,仍然無法在商標撤三中保住企業的商標,保住企業的知識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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