瑪瑙*近為了匯算清繳忙得焦頭爛額。
回來匯算清繳新的《A105050工人薪酬開支及納稅調整明細表》變異很小,提升了一列“實際爆發額”。這是否和“賬載數額”有什么差別?本來在工作中,跑到未拿到合法有效憑證的情況下,數學老師都告訴他走過要在匯算清繳的時候做調增,但是詳細怎么派位?經常是在A105050表改變了*后?
這個困難還沒搞說出,小金就隨即相遇了單打獨斗:
小金在填匯算清繳證件時發掘出,公司2017年度實際發生福利費150萬元,其中20萬元未取得合法有效憑證。適逢工資退休金支出為1000萬元,假定不需要調整。
這到底必須怎么填?未取得合法有效憑證20萬元,是不是在有著在哪里?
室友小李告訴她,可以填在第12行“九、其他”項目里,另行調整,但這個方法是不負責任的。
到底怎么做呢?快讓聯貝小編來想到吧!
在第3行“二、職工福利費支出”第1列“賬載金額”為150萬元;第2列“實際發生額”為130萬元(150-20);第3列“稅收規定繳付率”為14%。
第5列“稅收金額”,填報按照稅收規定許可歐元扣除的金額,按第1行第5列“工資薪金支出/稅收金額”×14%、本表第3行第1列、本表第3行第2列三者孰小值填報。本案例中為130萬元(1000×14%=140、賬載金額150、實際發生額130,三者中孰小值為130)。
第6列“納稅調整金額”,填報第1-5列的存款,本案例中為20萬元(150-130)。
聯貝小編闡釋:“職工福利費支出”的“實際發生額”應該是扣除不合規證券后的余額。如果將不合規票據20萬元在“其他”項目單獨調整,則會出現偏差的納稅調整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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