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相關法律規定,任何公司在注冊成立之后,都必須要根據自身情況進行月度、季度或者年度納稅申報,并且繳納相應稅款不得拖欠。
但是有很多人認為只要公司沒有運營,就可以不用報稅,因為有這樣錯誤的理解,另外還有一些稅務處理時的材料不足,錯誤,延遲上交等原因才導致企業在發展過程中出現了一系列稅務異常的問題,甚至導致公司被稅務系統納入企業稅務非正常戶。那么企業在稅務異常時如何處理呢?聯貝小編向*具體介紹。
(一) 企業提供稅務異常情況說明和解除稅務非正常狀態的正當理由。
(二) 若未清繳,可通過申報表作廢功能作廢原有申報,再進行重新申報;若已清繳納,納稅人可通過申報錯誤更正功能進行更正。申報錯誤更正后,系統會自動根據前后申報信息判斷應補退金額。
① 應補退金額為正,系統會自動產生應補差額稅款,納稅人在繳款期限內通過繳款功能補交稅款即可,但如果超過繳款期限,則需要到大廳繳款。
②應補退金額為負,即出現多繳納稅款情況,則請納稅人到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辦理退稅流程。
③應補退金額為零,則系統自動進行應征數據調整,納稅人不需補交稅款或者辦理退抵稅流程。
(三) 辦稅服務廳接收申請材料,核對納稅人報送材料是否齊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符合的受理,不符合的駁回,并告知納稅人應補正資料或者補受理的原因(部分區域需要提供租賃合同、租賃憑證或者場地使用證明及近3個月的水電費單據)。
(四) 相關部門調查核實相關情況。
(五) 納稅人補充申報、補繳稅款、滯納金、罰款。
(六) 辦稅服務廳根據管理部門反饋情況,在納稅人補充申報、補繳稅款、滯納金、罰款后,解除納稅人非正常狀態。
(七) 對已宣布其稅務登記證件失效的納稅人收繳原稅務登記證件,并重新發放稅務登記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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