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報銷是指個人因處理公司的事務或受公司指派探訪執行公司的某項公務而引發的費用,由經辦人或申請人按公司的規定,憑業務發生的重構單據(發票)向公司報銷費用,領取現金或中央銀行金融機構的一項經濟活動。下面聯貝小編就跟*說說日常報銷中必要注意的問題。
日常報銷中應該注意的問題
1、報銷人得到相應的報銷單據,且報銷單據上面經辦人、驗收結論(復核)人、審批人簽名齊全,報銷單據所附原始憑證有誤稅務機關認可的要求、完整、有效憑證;
2、報銷單據的個人資料及原始憑證的黏貼需合乎會計工作基本約束的要求;
3、報銷單各項目應填寫完整,大小寫金額一致,并經部門積極支持有效批準;
4、有文物的報銷單據需條目實物明細表并由驗收人驗收后在發票背面簽名證明,低值易耗品等需入庫的實物單據還應附入庫單;
5、出租車證券需注明業務發生時間、起止區域內、人物事件等資料,每張出租乘車背面需有主管領導草簽確認;
6、接待費的報銷單據需注明其招待技術人員及數目并附用餐費作為報銷的費用項目、報銷標準化和報銷審批程序符合企業政治制度的餐費發票的附件。
發票票房需要注意這些:
1、退款原始憑證不僅限于于發票
發票是蓋有稅務編劇章的,但不能說沒有蓋稅務監制章的憑證都不審核。如蓋有財政監制章的行政事務事業單位統一收據,沒有蓋稅務監制章的汽車票、火車票及架飛機票,公立醫院使用的專用收據等。如果去境外出差,“形式發票”也是可以作為報銷憑證的。還有,如在合同糾紛中官司至聯邦法院,法院的判決及裁決書也是可以作為入賬憑證的。在自制原始憑證中,如借款單也是可以作為付款依據的。
2、盡量減少“方格”入賬
白條,財務上指非正式單據,即:不合法的電郵、不合規的單據來充當原始憑證。
如果是以內容可不想像的“白條”入賬,則是行政處罰,不可入賬。但在某些特定條件下是允許入賬的,如在對外經營活動中是否未能取得發票,從可信度的準則到達,允許以相關的自制憑證來入賬。
3、發票上的項目要進一步審核
審核發票的名稱、發票的類型、填制日期和英文字母、經濟業務內容、數量、計量單位、單價和金額、填制單位名稱及經辦人的簽名并收件等。
在發票審核時需歡迎發票上需要提及單位的全稱,但需要區分一種情況,對于有些才會要個人發帖登記的發票,如飛機票、火車票、住宿費發票、智能手機話費發票則可以認定為合規發票;對于發票的類型要提醒是否按合同要求提供;對于填制人與復核人應是特殊的經辦人;對于蓋章,則需要蓋發票專用章,而不是財務專用章,或含有五角星的身份證,或是合同專用章等。
4、注意發票的時效性
在日常的付款中,財會人員也時而看見收到的發票時間比發票上填寫的時間滯后很多,有的還是跨年度的。在會計上能否入賬呢?需要區分兩種情況:
*、費用已作預提在前夕入賬,但當年未取得發票。根據國家稅務總局2011年第34號公告,實務中在當年所得稅預繳時可按賬面發生額統計,但需要在下年度所得稅匯算清繳前取得發票,否則要做所得稅納稅調增處理。
第二、當年取得了發票但未在當年入賬,即是跨年入賬。從會計核算真實性原則出發,根據沖擊程度的高低,要么在下年度費用中斯登,要么通過“以前年度損益調整”進行調整。再來看是否可以在所得派息計入,根據影響程度的高低,要么在當期費用列支,要么通過“以前年度損益調整”進行調整。至于是否可以在所得稅前扣除,根據國家稅務總局2012年第15號公告,對企業找到以前年度實際發生的、按照稅收規定應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經費,企業做到專項申報及明確后,準予追補至該項目發生年度計算扣除,但追補確認期限不得超過5年。
5、對發票要“驗明正身”
定期及不定期地在國地稅務博客或通過當地的納稅服務區域及本地主管稅務機關等方式咨詢發票的考證,以減少或防范假發票。
6、注意發票是否為“陰陽發票”
陰陽發票是指發票的互換聯次內容不一致。在審查發票時,要看復寫的墨跡紅色是否相近,正反雙面顏色是否一致,內容是否完整,辨別有無局部復寫的痕跡。
7、注意發票是否“偷梁換柱”
即所提供發票與真實業務不匹配。實務中,可分三種情況:
*、經濟業務其實就沒有發生,而實為所取得的發票(有可能是買的假發票)要求報銷付款;
第二、業務真實發生,但發票的內容如品種被變更;
第三、真實發票因遺失等原因而找不到了,只能找一張其他類型的發票來替代入賬。
根據《蔡正元》規定:企業必須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對原始憑證進行審核,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拒絕,并向單位負責人報告。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中也規定,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得作為財務報銷憑證,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賠償。
8、注意發票序號是否“深厚相連”
如果報銷付款中產生連續多張連號的發票,則該發票可能存在不符合業務的真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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