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如果被別人侵犯了,此時能夠通過行政辦法來維權,即進行投訴,當然也能夠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那么商標侵權訴訟流程具體是怎樣的呢?本文就此為您引見,希望能對您有幫助。
一、商標侵權訴訟流程是怎樣的
1、起訴: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立案庭遞交訴狀。
商標民事糾紛的*審案件,由中級以上人民法院管轄。各高級人民法院依據本轄區的實踐狀況,經*高人民法院批準,能夠在較大城市肯定1-2個基層人民法院受理*審商標民事糾紛案件。因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行為以及侵犯馳名商標特殊維護權益提起的民事訴訟,由侵權行為的施行地、侵權商品的貯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2、立案:法院經立案檢查認為符合立案條件的,通知當事人7日內交訴訟費,交費后予以立案。
3、受理后法院5日內將起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15日內進行辯論。
4、證據交流。
5、開庭審理。
6、合議庭合議作出判決,不服裁定的,自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不服判決的,自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二、商標侵權如何證據保全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58條:為制止侵權行為,在證據可能滅失或者以后難以獲得的狀況下,商標注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能夠在起訴前向人民法院申請保全證據。
申請訴前證據保全的程序:
(1)管轄:向有商標侵權案件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出。
(2)申請:商標注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請,應當遞交書面申請狀并交納費用,申請人申請訴前保全證據可能觸及被申請人財富損失的,人民法院能夠責令申請人提供相應的擔保。
(3)裁定及通知:人民法院承受申請后,經檢查符合規則的,應當在48小時內作出書面裁定。
(4)裁定的執行: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刻開始執行。
(5)裁定的解除:商標注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15日內不起訴的,人民法院解除保全措施。
因商標侵權糾紛而向法院提起訴訟的,當事人*好是可以事前了解一些關于起訴的知識,包括商標侵權起訴流程的內容,這樣才有可能取得有利判決,訴訟過程中不至于手忙腳亂、手足無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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