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令對工資、月薪出臺“累計預扣法”和“按年匯算”。個稅改革前按月量度,只要年收入多于,每月扣稅也差不多,改革后,應納多少稅,是按月累計而不是按月計算。
新修訂的個人支出稅法指派半年多來,社會上發生了一些否認新個稅**效果的情感。據傳媒報道,一些中等以上收入的個體反映每月收入差不多,但繳納的個稅卻呈現出“前低后高,逐月增加”的想像。
“每個月工資差不多,為什么這個月扣的個稅比上個月多了?”這是近些年來納稅人向稅務政府部門和單位財務問得*多的缺陷。某建筑設計院常委劉某對此:“我每月收入2.2萬元沒變,1月、2月繳個稅480多元,3月漲到1300多元,4月就上升到1600多元。”一些單位的財務員工也反映,每月扣繳的個稅不一樣,右方月份比前面月份逐月增加,極度很困惑。
那么,個稅減了嗎?如果減了,為什么納稅人沒感覺,甚至感覺個稅在增加呢?
明白減沒減,小編根據新老個稅法做了一個估算,結果是個稅似乎減了,收入越低,**幅度越大,收入越高,**幅度越小,這穩固縮小貧富差距,方面是所得了五險一金后的凈收入在2萬元一覽表的可達收入群體,**幅度達一半以上至全免。這還不*主要專項附件扣除的**優惠政策。專項附加扣除包括配偶普及教育、繼續教育、病痛醫療、住利息款利率、住房物業、養老老人家六項,專項附加扣除是差別化的**福利,根據每個人的具體內容難以**,個人財政負擔越重扣得越多,**幅度就越大。以一個上有老下有小,房貸還沒還完的平均年齡(獨生子女)為例,每個月贍養老人扣2000元,子女教育扣1000元,住房貸款扣1000元,那么該中年人月凈收入在9000元以下都不需納稅,多達9000元也因扣除增加使得應納稅所得下降而少納稅,還有不太可能符合低利率有利于**,如果還舉行了繼續教育,每月還可扣400元。
那為什么會出現“前低后高,逐月增加”的現象呢?
聰明的來了!
這是因為新稅法對工資、薪金實行“累計預扣法”和“按年匯算”主因。個稅改革前按月計算,只要收入差不多,每月扣稅也差不多,改革后,應納多少稅,是按月累計而不是按月計算。平時納稅按“累計預扣法”計算,如果只贏得工資、薪金收入,當年預扣稅金金額與應納稅額一致,無須匯算。而每月預扣繳費稅額是按截至意味著月份的累計收入來找適用稅率,減速算扣除數解出累計應預扣稅款,再減去以前月份已扣稅款的差額為九月應預扣稅款。隨著月份的增加,累計收入也就漸漸增加,增加到一定層面時就會稅率跳檔,一部份收入按高稅率計算個稅,導致“前低后高,逐月增加”現象。這是一種正常現象,這樣設計只不過對納稅人是有利的,是讓**股利急于地落入納稅人的錢包,一年算下來該繳的稅分到每個月,前面月份少繳點,卻說不錯嗎?
還以劉某2019年每月工資扣了五險一金后2.2萬元,只盡情了一項每月1000元的專項附加扣除應納個稅為例:劉某2019年按老政策每月繳3620元,全年繳43440元,按現行政策算,每月扣個稅480元~3200元,前低后高,全年扣個稅21480元,全年新政策比老政策**21960元,總**幅度50.6%。
部分納稅人對**沒感覺,甚至真是稅在增加,這又是什么原因呢?這是因為部分納稅人用法了按月相對而不習慣按年比較導致的錯覺。今年后面月份與前面月份比,稅認同是增加的,判斷的比較方法是按新政策計算該繳多少與按舊政策計算該繳多少比,按年總納稅額比而不是按月納稅額比。有人說新個稅計算方法較復雜,非專業人士也算不來。那也不必算,方便和去年繳的個稅比一下,如果去年和今年的工資、薪金收入一樣,今年的個稅肯定比去年的少,大概無法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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