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春節已經過去,假期也在眼睛的一閉一睜中悄然流逝,現如今正坐在工位上的你,是否在飽受節后綜合癥的摧殘?不要否認,不要狡辯,當你在看小編文章就已經可以斷定,你患病了!
回首假期,你媽逼你相親了嗎?七大姑八大姨問你收入了嗎?家中的老一輩“革命者”給你們輪番“過堂”了嗎?如果沒有,應該慶幸,好險啊!如果有,那就趕緊就著“病痛”慶祝節后重生吧!
對了,還有個事,小編想問問你,家中小輩向你要壓歲錢了嗎?你作為家中小輩還有人給你壓歲錢嗎?再有馬云爸爸讓你集的五福你都集齊了嗎?一個春節過下來,你兜里還有錢嗎?
至于你兜里有沒有錢,聯貝財務小編不得而知。但是說起馬云爸爸,他老人家還是非常夠意思的,今年的5福紅包總計5億元,在他老人家的帶動下,有越來越多的互聯網企業都參與到了春節的紅包大戰當中。從專業的角度來看,對于用戶而言,搶紅包在當下一定程度上拉近了人與人的距離,增添了許多趣味,更多的用戶并不在意搶到的紅包有多大,而是傾向于搶紅包的過程和體驗,而發紅包公司的真正目的則在于從用戶身上挖掘到更多更有用的商業價值,其中包括增加客戶活躍度還有黏性,通過這樣的手段來穩固已有的市場份額,同時在此基礎上擴大市場份額,來實現盈利的目的。
但是你知道嗎?運作這樣的紅包,也是需要繳稅的!聯貝財務相關專家表示,其實早在2015年的時候,國家稅務總局就出臺了關于加強網絡紅包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的通知,針對企業派發的現金網絡紅包、企業派發的且用于購買該企業商品或服務才能使用的非現金網絡紅包以及個人之間派發的現金網絡紅包都作出了詳細的描述:例如我們從一些企業微信公眾平臺搶到的紅包,其實對方也是在按照20%的標準代扣個稅。按照這個標準來計算的話,2018年春節期間支付寶發起的集五福紅包分享5個億的活動,實際用戶搶到手的,總共也就只有4個億,而其中1個億用來交稅了,但是像領導在工作群里發個紅包大伙樂呵樂呵的行為,則屬于個人紅包,就不用交稅了。
怎么樣,現在是不是很后悔沒早一點看到這篇文章?雖然年已經過去了,不過也沒關系,以后發紅包時注意就行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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