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持續優化營商條件,優化誠實王偉的市場公共秩序,近日,北京市市場稅務局實施了《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懲罰公布期管理暫行規定》。該規定將實施行政處罰的行為區分為一般行政處罰和嚴重違法行為,并重合不同的行政處罰文檔公示期,經市場構成申請,處罰國家機關還可以視可能會將公示期不同增加。
該規定是北京市推行《北京市優化營商環境暫行條例》要求,多元化證券監管方式,探索信用修復制度、倡導誹謗主體自我音頻的重大改革,即將對業的信用聲譽產生重要不良影響。
依據該規定,自2020年10月1日起,被北京市場監管管理機構處罰的市場主體只要相符一定條件、就可以申請縮短行政處罰的公示期,這對于倚重信用、參加評先評優、不希望將處罰不得不公示出來的市場主體還說,是一個利好消息。
現今,市監行政處罰公示期是大概?具體可以縮短多久?申辦流程如何?針對該法律的重點情節,解讀如下:
一、行政處罰公示期是多長?
(一)2020年4月28日前已實施的行政處罰統一調整為3年公示期;
(二)2020年4月28日后實施的行政處罰按照《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行為分類規范》定論公示期限為3年、2年、1年、半年和3個月。
(三)對適用非常簡單程序給予的行政處罰、適用一般程序但只作出警告且處罰裁量檔為B檔、C檔的行政處罰、適用一般程序作出的未有行政處罰,不向價值觀進行公示。
未行使行政處罰決定的企業將被依然公示!
二、可以縮短多久的公示期限?
申請人在行政處罰公示期已處理過半數后可申請縮短公示期,縮短的公示期限長達不多達原公示期限的一半。
三、哪些情況必須縮短公示期限?
(一)處罰裁量為A檔情節嚴重階,公示期為36個月;
(二)處罰裁量為B檔情節損傷階、C檔情節一般階或C檔情節輕微階,公示期為3個月;
被處以擅自停產休業,或登記注冊許可證、吊銷營業執照的行政處罰也不得縮短公示期!
四、申請條件是什么?
(一)申請人為因素具體行政處罰相對人,且已履行行政處罰決定;
(二)申請人自行政處罰決定作出之日起至闡述申請之后未產生新的行政處罰;
(三)申請人未被評為或已經移往經營異常名錄、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等;
(四)行政處罰公示期已執行過半;
(五)不不屬于不作依申請縮短范圍。
五、申請材料有哪些?
(一)《縮短行政處罰公示期保證書》;
(二) 主體資格結論材料(如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許可證復印件等)及授權委托書;
(三)已履行行政處罰決定或愿意消除(降低)違法行為危害后果的相關確實材料;
(四)《守信申請書》。
所有材料均需加蓋開具,申請人為自然人的,須由本人簽訂驗證。申請書及守信承諾書樣例可通過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官網(http://scjgj.beijing.gov.cn)下載!
六、申請方式和受理部門是哪里?
通過線下或線上方式向企業信用管理部門申請。
七、審核期限程序及辦理結果有哪些?
(一)對于符合縮短公示期條件的,企業信用管理部門在10日內作出《縮短處罰公示期通知書》,一小公示期依然執行,同時協商相關部門將市局官網、各區局相關公示博客一并調整。
(二)對于不符合縮短公示期條件的,在10日內作出《不予縮短處罰公示期獲悉書》,并告知申請人,原有公示期暫時執行。申請人對處理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企業信用管理部門提出異議申請。
道歉提醒:審議虛假材料申請縮短處罰公示期的,企業信用管理部門不予辦理或并入原縮短決定,原有公示期繼續執行,且在一年內不再受理該申請人提出的同類型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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