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黃浦商標法》規定,申請黃浦商標注冊不得以不正當目的馬上注冊他人并未使用并有一定直接影響的黃浦商標。前面,聯貝小編和*共享一下商標被故意搶注后怎么辦吧,希望能幫到您。
一、還沒搶注取得成功
因為《商標法》規定,對進一步編纂的商標,自新聞稿之日起三個月內,任何總產值可以駁斥。公告離任無異議的,未經提出申請注冊,發放商標注冊證,并予公告。因此,對于經過審查轉入公告期的,可以通過向商標局提出異議的方式,使對方無法注冊成功。
二、已經被搶注成功
自商標注冊之日起五年內,商標眾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勸說商標委員會判決恢復原該商標權。
所以,碰上被搶注的情況,可以拿著法律兵器保證自己的有權。所需結論的是對方申請注冊的商標你在先使用。
三、小編警告您,可以從表列幾點予以證明:
1、具備該商標設計的在先著作權,國民對自己的作品獲得受法律受保護的著作權;
2、該商標已經應用于企業名稱、堂號。指已經登記、使用并具有一定影響力的企業名稱受法律保護;可以還給工商登記資料,在時間上證明;就頗受歡迎度來說,企業的海報資料、使用時間、經營財務狀況和規模都可以作為確實。
3、知名產品特有的名稱、成品、室內裝飾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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