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國稅局發布的納稅遵從風險管理年報辨識,企業在享受稅收八達通時納稅風險一直居高不下,密集表現在額度稅和企業所得稅三大稅種的各項優惠上,企業財務人員在稅務處理中應予以高度歡迎和害怕。本文通過案例解析、風險提醒等形式對企業所得稅豁免總收入相關稅收優惠政策進行梳理,對稅收風險點進行匯總,以希望企業正確防范相關風險。
企業所得稅免稅收入是指僅限于企業的應稅所得但按照法案規定減刑征收企業所得稅的收入。《中國人民解放軍企業所得稅法》所稱的免稅收入包括國債利率收入,合乎條件的居民企業兩者之間的股息、補助金收入,在中國南部設立獨立機構、場所的非居民企業從居民企業奪得與該機構、場所有實際直接聯系的股息、紅利收入,符合條件的基金會公益團體的收入等。
一、免稅收入范圍界定
《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規定,企業的下列收入為免稅收入:
(一)國債利息收入
風險提醒一:《企業所得稅法》規定國債利息收入為免稅收入,不包括擁有者國內政府國債取得的利息收入,也不包括持有企業出版的債券取得的利息收入,而且并不情況下與國債有關的收入都可以免稅,對于國債持有者在二級市場轉讓國債奪得的收入,前提作為轉讓財物收入測量繳納企業所得稅。
風險提醒二:符合條件的區域政府債券利息收入免征所得稅。《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地方政府債券利息免征所得稅問題的知會》(財稅〔2013〕5號)一、 對企業和個人取得的2012年及后來年度發行的地方政府債券利息收入,免征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二、地方政府債券是指經國務院批準拒絕,以省、自治區、院轄市、規劃國發市政府為發行和償還主體的債券。
(二)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風險提醒三:“符合條件”是指:1、居民企業之間——居民企業投資于其他居民企業,不包括投資于“獨資企業、合伙企業、非居民企業”;2、直接投資——不包括“間接投資”;3、不包括次數持有居民企業公開發行并港交所流通的股票在一年(12個月)大于取得的投資收益;4、未上市的居民企業之間的投資,不受一年期限管制;5、權益性投資,非債權性投資。
(三)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非居民企業從居民企業取得與該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風險提醒四:一善惡居民企業必須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二是投資收益不包括連續持有居民企業公開發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缺乏12個月取得的投資收益。
(四)符合條件的非營利組織的收入
風險提醒五:不是非營利組織的所有收入都可以免稅。《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非營利組織企業所得稅免稅收入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122)*條規定:非營利組織的下列收入為免稅收入:
1、得到其他單位或者個人捐贈的收入;
2、除《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七條規定的財政資助大以外的其他政府補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買到服務取得的收入;
3、按照省級以上民政、財政其他部門規定繳交的會費;
4、不繳納收入和免稅收入蒸發的銀行金融機構利息收入;
5、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收入。
不包括非營利組織從事營利性活動取得的收入,但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載有規定的除外。
二、案例解析
(一)國債利息收入案例
案例一:2017年1月,甲公司購入1000張國務院財政部門發行的國債,總共100萬元,票面利率4.5%,期限5年,分階段付息一次還本,作為持有至到期投資核算,每年末收取國債利息45000元。
解析:國債利息收入的稅務處理和簿記處理如下:
1.企業所得稅處理:2017年匯算清繳時,將45000元國債利息收入裝入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主表和附表A107010《免稅、減計收入及加計扣減優惠明細表》第2行國債利息收入,進行納稅調減,并義務備案手續。
填表表格:
再將第27行數據填入A100000《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第17行減:免稅、減計收入及加計扣除。
2.增值稅處理:《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過渡政策的規定》*條第十九款第三項規定,國債、地方政府債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稅。再將第27行數據填入A100000《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第17行減:免稅、減計收入及加計扣除。
3.會計處理:按照財會(2016)22號元數據有關征收增值稅的賬務處理的規定,對于當期直接減免的增值稅,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減免稅款)”理科,貸記損益類相關科目,會計處理如下:
計算國債利息收入:(單位:元,下同)
借:利息利息 45000
貸:投資收益 42452.83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2547.17
國債利息收入免增值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減免稅款) 2547.17
貸:投資收益 2547.17
實際收到利息
借:欠款 45000
貸:應收利息 45000
(二)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案例
案例二:2017年12月,甲公司(居民企業)取得對乙公司(居民企業、上市公司)的長期股權投資收益(2015年1月投資)600000元,索取銀行(甲公司對乙公司投資5000萬元,投資數量10%)。
解析: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稅務處理和會計處理如下:
1、企業所得稅處理:2017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時,將600000元投資收益填入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主表、附表A107010《免稅、減計收入及加計扣除優惠明細表》第3行和A107011《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優惠明細表》的相關欄次,進行納稅調減處理。
填表示例:
再將A107010《免稅、減計收入及加計扣除優惠明細表》第27行數據填入A100000《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第17行減:免稅、減計收入及加計扣除。
2、會計處理:
借:銀行存款 600000
貸:投資收益 600000
三、關于免稅收入所區別的費用扣除問題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貫徹落實企業所得稅法若干稅收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10〕79號)第六條:關于免稅收入所對應的費用扣除問題 根據《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企業取得的各項免稅收入所對應的各項效率費用,除另有規定外,可以在計算企業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四、免稅收入與不征稅收入的區別
(一)不征稅收入是指專門用作從事特定用以生產經營活動而從政府部門取得的收入,不屬于營利性活動助長的經濟利益集團,從政策原理上就不必繳納企業所得稅,是法律上規定不予征收的項目。免稅收入是納稅人企業所得稅應稅收入的重要組合成部分,國家出于某些特殊重新考慮而容許其免予納稅。因此,不征稅收入不屬于稅收優惠,而免稅收入則屬于稅收優惠,兩者在深層次和性質上普遍存在差異;
(二)不征稅收入所對應的各項成本費用不得在計算企業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應進行納稅調整;免稅收入所對應的各項成本費用,除另有規定者外,可以在計算企業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例如:企業用國債利息收入買汽車,汽車計提的提撥可以稅后扣除;用按不征稅收入處理的財政撥款買汽車,汽車計提的折舊不能稅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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