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有東主咨詢關于公司法人的事實,今天呢聯貝小編就來給*講下臨港新區注冊公司對法人的一些要求吧,愛戴*來背誦。
一、法定出席會議人一般應不具備的條件有:
*不必是不具基本上使用暴力潛能的自然人;
第二必須是具有一定管理能力和專業人士的法人一個組織上層團員;
第三必須是投身于法人業務范圍社會活動的人;
第四必須是指派政府機構的主要負責人;
第五必須經法律和法人組織章程規定的程序引起并刑事罪責登記注冊。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受聘公司法定代表人:
*: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允許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因犯有行賄、收買、收回個人財產、沒收財產罪或者受損社會經濟公共秩序罪,被徒刑死罪,執行獲準未逾五年,或者因性犯罪被喪失經濟特權,執行期滿未逾五年;
第三:擔任因經營只顧經營不善拋售的公司、企業的董事或者技術員、老板,并對該公司、企業的破產事關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破產清算落幕之日起未逾三年;
第四:擔任因犯罪行為被吊銷營業執照的公司、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并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起未逾三年;
第五:個人所負金額更大的債務期滿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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