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經營許可證也就是ICP經營許可證——亦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是通過互聯網向網際網路運用程序給予有償資料、網路上廣告片、代制作瀏覽器、互聯網及其它網上應用服務的公司須要辦理的網絡經營許可證。國家對經營性主頁采取ICP許可證體制。
根據國家《互聯網管理必要規定》,經營性網站必須辦理ICP證,否則就統稱非法經營。
未贏得經營許可或未足夠備案手續,不許積極參與互聯網信息服務的,由相關經理機構違法下令時限修正,取得重罰、責令重開網站等處分;包含犯罪的,依法明知過失。
一、如何辦理
(1)從事互聯網信息服務,能夠到當地通訊管理部門申請ICP經營許可證或備案。通信管理部門是指各省市通信管理局、市通信管理局、市通信行業管理辦公室。可以先通過打電話相關部門的電話,進行咨詢;或者通過網絡查詢相關部門的網站信息,獲取辦理流程及供給資料。
(2)從事互聯網信息服務也可以通過公司辦理,通過公司辦理無論是辦理航速和辦理結果不會有降低的保證。
二、辦理條件
一、 申請網絡經營許可證的公司是依法正式成立的公司。
二、 從事網絡經營集會的公司必須兼具特殊的技術醫護人員與資金整體實力。
三、 互聯網經營必須保證用戶的誠信。
四、 有網站經營的相關其發展構想。
五、 良好的網絡與信息安全及維護安全措施,包括網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審核管理制度、用戶信息 安全管理制度。
六、 涉及到ICP管理辦法中規定須要四輪驅動審批的信息服務素材的,已取得有關主管部門提議的副本。
七、 國家規定的其他條件。
八、 注冊資金應在100萬或者100萬以上的公司。
九、注冊資金的付款入資請求占有優勢80%以上。
十、申請網絡經營許可證的公司不得為外資公司或含有外資色彩(包括外資,外資企業)的公司。
三、辦理流程
1.自審公司申請條件
2.寫成申請材料
3.提請所在省通信管理局審批
4.審批通過領到畢業證書
電信主管部門前提自接到網絡經營許可證(互聯網經營許可證)的申請材料之日起15日內,完成對材料的計劃書審查。
對申請材料一應俱全的,向網絡經營許可證申請表警告申請申請簽名。
對網絡經營許可證申請材料不齊備的,書面指示申請者補上,網絡經營許可證申請者將材料補齊后,電信主管部門應當在15日害羞ICP申請者發出受理網絡經營許可證申請通知書。
電信主管部門應當自發出受理申請通知書之日起60日內完成審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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