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場中很多企業因為自身業務拓展的需要,會選擇在不同城市或者區域來設立分公司,這也是非常常見的情況,那么分公司注冊需要如何辦理?需要哪些條件呢?為了解決*的疑惑,聯貝小編整理相關的介紹,一起來看看吧!
正常情況下,在成都設立分公司所需的條件,主要有以下幾點:
1.設立的分公司有符合規定的公司名稱;
2.分公司的營業場所必須是總公司住所外;
3.分公司經營范圍不得超過總公司經營范圍;
4.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設立分公司必須經批準的,應當經有關部門批準。
1.設立分公司流程。
一般來說,企業在成都設立分公司,大致按照以下流程進行:
(1)申請人應向市政府服務中心工商行政管理局窗口申請設立分支機構。經受理審查員初審批準后,應當出具受理通知書或者申請材料收據;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在現場或者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通知申請人更正的所有材料(出具通知書)。
(2)申請人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律形式的,當場作出是否允許登記的決定,并出具《登記決定通知書》;申請材料的實質性內容需要核實的,應當在10個工作日內出具《企業登記材料核實事項通知書》,作出批準或者駁回申請的決定。
(3)5個工作日后(申請材料的實質性內容除外),申請人可憑《登記決定通知書》到工商大廳窗口領取分公司營業執照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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