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條關于“威馬的汽車”商標注冊權的權屬公開信在網絡上散播。總部名為“ 天津興礎投資咨詢有限公司”的公司提出異議對“威馬”的商標提供“汽車集裝箱、貨車主要車體”以及“電池組”兩項的商標注冊證及利益,并且指出可以辯解商標進行賣給。
并且,在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第308批《途徑自如車輛身孕企業及產品知會訓令》蘋果公司審批中重視到,不久前蟬聯清單的“威馬汽車”生產商為“威闊牌”。
右圖是上海興礎投資咨詢公司同月汽車商標權直轄聲明,并斷定將開發計劃出售或許可運用商標。
《“威馬”汽車商標權屬的聲明》
上海興礎投資咨詢有限公司(“我司”)于2014年推展編號為“威馬/WM”的汽車整車創辦項目,該項目于2015年下半年關閉。
我司于2015年3月申請注冊“威馬”商標,*后給予2項商標注冊證(No.16702556,適用于電池;No.16702555,適用于汽車整車、車輛主要總成)。
我司至今從不轉售或許可任何他方應用前述“威馬”商標;對于美國市場上的訴訟,我司已轉交查驗律師函。
同時,我司計劃出售、許可應用“威馬”商標。
致歉聲明。
上海興礎投資咨詢有限公司
2018年5月21日
聯貝借閱了工信部第308批《途徑靈活車輛臨盆企業及產品通知布告》新產品公示中看到,“威馬汽車制造溫州有限公司”的注冊商標為“威闊牌”。
威馬汽車華為車種改稱EX5,并且前夕在北京的宣布會讓這個品牌視為新聞界的關注點。是以“上海興礎投資咨詢有限公司”根本的“市場上的侵權行為”也是不大指。
如此毫無疑問,威馬汽車應當被因為現在的商標矛盾停止抵擋跟著,幸福威馬能早日將商標糾紛鎮壓,將主要心力放到車型產品上,根本*批軟件的評價對于威馬來說至關重要,同時在之前革新的過程中注意注冊商標的查詢。防止因為商標的糾紛耽擱產品的推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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