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如今創業公司數量劇增,注冊公司后的做賬報稅也是至關重要的,畢竟對公司而言,合理地利用每一分錢,同時又保證安全,是關乎生死的大事。聯貝財務小編為創業公司提供了一些必要的財稅知識,請創業公司小伙伴們務必了解下。
有的納稅人認為有生意時要填報申報表,而沒有生意或是不達起征點就無需申報了。非也非也,按時、如實申報是納稅人履行納稅義務、承擔法律責任的主要依據,是稅務機關稅收管理信息的主要來源和了解納稅人的經濟活動情況,掌握和分析稅源的變化情況。如納稅人不申報,依照征管法,稅務機關可對納稅人處以1萬元以下的罰款。
報稅是報送稅控裝置或非稅控電子器具開具發票的數據,未按期報送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三十五條可以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
規模小的企業并不等同于稅收上的“小規模納稅人”。按照有關規定,即使銷售額未達到規定標準,只要具備會計核算健全和有固定的經營場所兩個條件,經過申請,也可以獲得一般納稅人資格,也可以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三條除國家稅務總局另有規定外,納稅人一經認定為一般納稅人后,不得轉為小規模納稅人。
向稅務機關領用發票免收工本費,可丟失發票卻是要罰款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二十九條規定已經開具的發票存根聯和發票登記簿,應當保存5年。保存期滿,報經稅務機關查驗后銷毀。否則情節嚴重的,被處以*高3萬元罰款。如果不慎將發票丟失,應于發現當日書面報告稅務機關并登報聲明作廢,以爭取從輕處罰。
發票開具要建立在發生真實業務的基礎上,如果沒有發生真實的業務,千萬不要購買進項發票用于抵扣。
目前國稅局的“金三系統”功能強大,發票電子底帳全方位采集、查驗、對比,一張發票都跑不了,當初抵了多少就得補交多少稅,還有滯納金和罰款,嚴重的要被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因此得不償失。
經營不善,做不下去了,覺得反正也沒欠過稅,聯系方式也改了,直接關門走人,不走正常的注銷稅務登記程序,也不再申報了。這種行為使不得,殊不知,擅自走逃會被認定為“非正常戶”,同時也會留下不良納稅信用等級,以后再注冊或投資公司都會受到很大影響。同時,在非正常解除的環節,稅務機關會根據納稅人逾期未申報的時間長短處以萬元以下罰款。
依據《征管法》第五十九條和《征管法實施細則》第八十九條,稅務機關派出的人員進行稅務檢查時,應當向您出示稅務檢查證和稅務檢查通知書;未出示稅務檢查證和稅務檢查通知書的,您有權拒絕檢查。
按照《征管法》第八十六條內容,稅務機關有權調取企業賬簿,但必須出具相關手續,否則屬于越權。調取賬簿也有時限要求,調取當年賬簿應在30天內歸還,調取以前年度賬簿應在3個月內歸還。
以上的8個稅務知識你都知道了嗎?這些知識對一個企業正常經營是非常重要的。想了解更多稅務問題,歡迎咨詢聯貝財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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