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司類型的關聯,以及股權受讓人的區別,公司股權轉讓適用的不同法律規定及股權轉讓的手續會普遍存在一定區別。我國的公司有組織表達模式主要為合資和股份子公司,其中因有限公司人合性優點,股東出售的股權全面轉讓會存在一定放寬,而股份公司更展現出資合性,故股東轉讓股份極其言論自由。那么您告訴他辦理股權轉讓的相關法例嗎,今天聯貝小編就來給您講講。
一、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轉讓分作內政轉讓和對外轉讓兩種形式:(一)股權對內轉讓:
如果是向公司其他股東轉讓股權,轉讓股東只能提交其他股東的簽訂協議協議,只需要匯報其他股東和公司方能。出讓方與受讓方達成契約,簽訂有效率的股權轉讓協議并辦理變更登記后,受讓方得到相應股權。
(二)股權對外轉讓:
1、如果是向其他股東大部份的人轉讓股權的,根據商法第71條第二、三、四款規定,公司章程可對股權轉讓商討進行規定,在不能規定的狀態下,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不必經其他股東投票權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要點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收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表示同意的,當作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分之三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入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提倡履行職責優先購買權的,會談確認各自的購買總數;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2、有限責任公司轉讓股權的實際流程主要都有列出幾點:
(1)調查能夠公司情況,如股權結構、財產狀況、赤字情況等;
(2)出讓方與受讓方進行協商,簽訂股權轉讓無意書;
(3)書面征求公司其他股東過半數的同意;
(4)簽訂股權轉讓協議;
(5)公司對股權更替情況進行載于,收回原股東出資證明,向新股東接獲出資證明,變更股東清單,刪減公司章程;
(6)向工商司法管理機構申請辦理股權變更登記
二、股份有限公司可大致分為非納斯達克股份有限公司和股東。(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權轉讓,根據公司法*百三十八條的規定,應當在期貨買賣處所進行或按照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方式進行。如轉讓的是保薦普通股,根據一百三十九條的規定,由股東以支持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條文規定的其他方式轉讓;轉讓后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名字或者名稱及住所記載于股東名冊。如轉讓的為不記名股票,根據*百四十條的規定,由股東將該股票交付給給受讓人后即卷入轉讓的加盟。
(二)上市公司的股權轉讓,根據公司法*百四十四條規定,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及股票交易游戲規則上市交易。其中,存款的交易方式為集中競價交易、通過大宗交易系統交易、協議交易;非流通股主要通過協議交易,但無論哪種形式,都要通過證券交易所進行。
因此,股份公司股東轉讓其持有的股份時,無需商量其他股東同意,其他股東也沒有優先認購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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